永安经济区存在多起违规行为
4月14日,政府监察局(GIA)宣布,对2004年至2011年期间河静省部分项目实施《基本建设投资及土地管理与使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该省,尤其是永安经济区(EZ)存在诸多违规行为。这一结论也得到了政府总理阮晋勇和副总理阮春福的指示。
招标缺乏透明度
TTCP认为,对永安经济区建设的总体投资和Formosa项目(大型FDI项目)的实施直接促进了河静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正如该经济区的预算收入快速增加所证明的那样,从2011年的5260亿越南盾增加到2013年前7个月的近13500亿越南盾,占该省总预算收入的51%。
然而,在投资管理方面,河静省仍然存在一些违规和不足之处。具体而言,资金按计划到位比例低于核准投资总额(44.28%;部分项目已投资但资金不足)。其原因在于,该省在决定对部分项目进行投资时,未认真考虑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力以及根据项目进度提供资金的能力,导致投资分散、工期拖延、投资效率低下。
河静省在组织招标和指定承包商方面也存在局限性,导致竞争不足、透明度低。招标包进度延误的情况较为严重,高达557个/1120个招标包(占比50%),主要原因是由于招标委任或限量招标而延误。无法选择具有足够财力和实际能力的承包商是造成进度延误、结算金额增加和国家预算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
TTCP还表示,永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向投资者台塑兴业钢铁公司颁发70年期投资许可证,却未收取排污费,这违反了规定。此外,还拖欠征收资源税,以及未对台塑兴业钢铁公司用于平整钢厂综合体和山阳深水港建设的砂石征收足够的环境保护费……
“先杀,后举报”
尤其是在永安经济区供水系统建设投资项目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该项目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吸引河静台塑钢铁生产、永安一号和二号火力发电厂等重要项目投资的必要基础设施条件之一。由于预算紧张,河静省主动提出,并经政府总理同意,以社会化投资形式实施永安经济区基础设施项目。永安经济区供水系统建设投资也得到了国家资源支持。
然而,在2012年之前,该项目存在一些缺陷和违规行为。例如,永安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在尚未确定投资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就决定批准该项目;河静省人民委员会选择的投资者缺乏专业性,也没有实施该项目的经验。
特别是在尚未确定国家资本在总投资中的占比以及国家资本支持管理机制的情况下,截至2013年3月15日,已拨付国家预算资本总额6000多亿越南盾中的2400亿越南盾(占40%);投资方未经总理批准就自行指定承包商(包括承包商是投资方股东),属于违法行为;选定项目投资方的顺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在总理发布指示之前),体现了“先削减、后报告”、仓促、主观和随意性。
除了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外,政府监察局还指出河静省在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些县在土地管理方面,尤其是林业用地方面,存在长期管理不严的现象。奇英县的土地恢复和场地清理补偿存在重大缺陷,引发诉讼的风险很高。河静省还颁发了30份规划外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在永安经济区颁发了15份不符合规划的矿产开采许可证。通过检查,政府监察局发现财务违规行为总额超过4930亿越南盾。
从检查结果来看,政府督察团建议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纠正许多问题,包括严格执行总理关于永安经济区的指示;处理财务问题……特别是,必须严格审查违规的集体和个人,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到对错有据。对于有谋取私利迹象的案件,必须移送侦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政府督察团还建议总理责成国防部和公安部继续配合河静省人民委员会采取措施,确保永安经济区的国防安全……
根据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春福在河静省检查结论中做出的指示,政府同意计划投资部的建议,继续维持永安经济区项目许可证的70年期限。
据SGGPonline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