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新乡农民支持基金存在多起违规行为

草原 DNUM_CAZAEZCABI 10:02

(Baonghean)- 许多会员从基金管理委员会获得的贷款数倍超过规定,其中包括许多虚假设立的贷款。

据群众反映,近期琼新乡农民互助基金会(FSF)在贷款业务中出现多起违规行为,不少群众反映强烈,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愿。

例如,2008年至2010年期间,胡明茂先生(现任琼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担任琼新乡农民协会主席、人民信用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无视规定,滥用职权,进行资金借贷。

据此,在短短两年内(2008年至2009年),胡明茂先生为胡伯渊先生签署和批准了35笔贷款,金额达816,086,000越南盾,其中5张凭证没有收款人的签名,1张凭证没有开票人的签名,31张凭证没有会计的签名,4张凭证没有部门主管的签名,7人使用了假名。

与此同时,胡明茂先生还滥用职权,违规调集资金,借入71两黄金,造成协会基金损失1.08亿越南盾,并从损失补偿风险基金中自动提取1800万越南盾……

Trụ sở UBND xã Quỳnh Tân (Quỳnh Lưu). Ảnh: Thảo Nguyên
琼新乡(琼吕)人民委员会总部。摄影:Thao Nguyen

2010年,胡明茂先生出任琼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继任琼新乡农民协会主席兼人民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的阮氏夏女士继续违法犯罪。

具体来说,哈女士没有向公社党委报告其前任的违法行为以寻求解决方案,而是隐瞒一切,继续犯下错误并导致许多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据此,河女士“悄悄”还清了毛先生留下的黄金借贷合同,因为借款时折算的黄金价格为156,910,000越南盾,现在她要按现价偿还265,540,000越南盾,导致协会基金损失108,630,000越南盾。

此外,河女士还延续了胡明茂先生之前的“计划”,向胡伯渊先生提供更多资金,导致他的债务增加到20.92935万越南盾,难以偿还。

具体而言,2017年9月30日,河女士为24户家庭批准贷款(其中河女士借款1.45亿越南盾),贷款总额达11.98亿越南盾,而其他家庭前来取钱却没有拿到。

这24户中,有16户是人民信用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亲属。农民协会主席、人民信用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阮氏夏女士的亲属中,有7户获得贷款,其中:阮氏夏岳父阮德智借款1000万越南盾;阮氏夏兄弟阮德善借款3000万越南盾;阮氏夏兄弟阮德涛借款3000万越南盾;阮氏夏兄弟阮德成借款4500万越南盾;阮氏夏嫂阮氏查借款2000万越南盾; Ho Thi Muoi 女士(Ha 夫人的嫂子)1,000 万越南盾,Dau Duc Dong 先生(Ha 夫人的丈夫)3,000 万越南盾。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家庭中,哈女士的亲生母亲、两个亲生兄弟、丈夫、公公和两个姐夫均没有贷款申请。

据琼新乡人民议会活动监督记录,截至2017年9月30日,农民向农民协会基金存入的资金总额为4,994,209,000越南盾/198户。贷款总额为4,899,037,000越南盾/256户。基金剩余余额为95,172,000越南盾;风险、回报和购买基金剩余余额为197,762,000越南盾,基金剩余余额仅为292,934,500越南盾。

Trong danh sách các vay vốn nhiều hộ không có hồ sơ. Ảnh: Thảo Nguyên
在借款人名单中,许多家庭没有任何记录。照片:Thao Nguyen

针对琼新乡人民信用基金的上述违法行为,2018年2月22日,琼鎏县农民协会发出第2号通知《县农民协会常务委员会结论》,其中确认:“琼新乡人民信用基金没有按照财政部第36号通知、越南农民协会中央委员会第851号决定和第459号指示进行运作”。

此前,琼新乡人民议会人民信用基金监察委员会也曾有过这样的结论:“管理委员会每年不报告或公布贷款逾期或难以收回的家庭名单。许多贷款形式不规范,不符合财务原则,一个人借入多份合同,一天借两次,金额巨大,导致无法收回本金和费用,但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符合规章制度和通知、指示以及法律规定,存在严重的违规和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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