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省提出书记、主席配备警卫。

June 6, 2017 21:00

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称,某省发生此事后,多地提出要保护该省书记、主席。

今天下午,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警卫法》草案,其中关于警卫对象(特别保护对象)的规定存在诸多争议。

草案规定,保护对象为党、国家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担任高级职务和头衔的人,包括:总书记、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前总书记、前国家主席、前国会主席、前政府总理;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副总理。

胡志明市代表郑玉水建议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列入保护对象名单,因为法院是保护公民的机构,院长的地位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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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翠副议员。图片来源:国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是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在国会和全国人民面前宣誓的四位人士之一。

永福省议员陈红河也同意增设该职位。他表示,该职位由国会选举产生,行使司法权,维护人权和公民权利。

槟椥省副省长刘平蓉代表表达了众多法院官员的心声:“一些法院官员非常担心地打电话给我,因为尽管他们受到了照顾,但他们仍然感到处于弱势,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司法权执行机关的最高领导人,但不属于保镖范畴。”

因此,他同意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纳入保安范围,这符合宪法、党的条例、国会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也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

海防市代表杜文平指出,由于某个省份发生了严重事件,而另一个省份必须向政府报告省领导的安全问题,因此建议除了草案中列出的主题外,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和补充。

具体来说,必要时,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各省、直辖市等主要领导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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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武重越。图片来源:国会办公厅

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武重越进一步解释说,关于保安人员,起草和审查机关已经组织了多次研讨会。许多意见建议,该法应保持现状。

他分析说,如果要增加保安人员,不仅要增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还要增加反腐倡廉时遇到很多利益集团的国家审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交部长、公安部长、国防部长……也应该增加保安人员。

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说:“即使某个省份发生事件后,很多省份也提出要把省委书记、主席作为安保对象。”

最后,Viet先生确认,法律草案中规定的18个保护主题符合现实,因此他要求保留草案中的规定。

预计6月20日国会将投票通过该法案。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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