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重大腐败案件:不深思熟虑,必将酿成近期的悲剧。
将来,贪腐败坏的官员必然要受到与其所犯罪行相符的惩罚。但现在公众关心和期盼的是,追缴腐败资产的任务必须更加紧迫、更加坚决、更加有效。
古人有言:“不识时务者为俊杰,必先苦其心志。”言下之意,是劝人不要太过随和、轻浮、肤浅、短视、目光短浅;而是要深思熟虑,放眼长远,今日食思明,做任何事都要事前算计,事后算计,权衡利弊,最终的目标是得大于失,为乡愁增添欢笑,多于泪水,为乡愁增添欢乐,多于悲叹悲伤,这是非常可取和必要的。
丁罗胜先生接受审讯。图片来源:越通社 |
从国家角度来看,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组织都需要有远见卓识的人。一个有远见的人,不仅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国家、社区或组织的优势、潜力和长处,更重要的是,要透彻地洞察每个具体组织和个人的弱点、局限性和不良习惯,并有措施去克服它们。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富有远见卓识的人民真心为国家命运着想,牵挂着9000多万越南人民的前途和命运,在建国、凝聚民心、保家卫国、预防和消除阻碍民族进步的各种问题等方面采取了有力举措。其中最突出、在人民心中留下“印记”最多的行动之一,就是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这项斗争得到了广泛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并初步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成效和效果。
回顾近年来审理的重大腐败案件,把其中的问题串联起来,不难发现其中值得关注的地方。
三个就好。
随着前政治局委员、被告人丁罗胜的公开审判,“法律公正”、“反腐败不再‘从肩膀以下洗牌’”、“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等说法从未像现在这样得到如此有力和一致的肯定。这表明我们过去和现在都在将法治推向正确轨道,要求所有公民,无论其地位高低、身处何方,都要有“尊重法律”的意识、责任和义务。如果有人无视法律,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
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自1998年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以来,已历经20年。尽管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但实际上,正如我们党自己也承认的那样,尚未达到提出的要求和任务。然而,特别是党的十二大以来至今,党的整顿工作确实取得了党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进展,有证据表明,已有20多名党内高级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人正其位,罪正其位,其中一些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顿队伍,严肃纪律,斩断腐蚀党的“毒瘤”,是当前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一大亮点。
更有意义的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反腐败“国难”斗争中不断收复人心,提升民心力量,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情况:几乎任何地方,无论是卖茶的、摩的、开摩托车的、农民……似乎只顾着衣食无忧,有时还兴致勃勃地八卦、窃窃私语,议论“大佬”们被处分、被免职、被送上法庭……这说明,一方面,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正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即使是那些图谋不轨、利益纠葛极其错综复杂的腐败“窝点”,也能被猛烈打击;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依然敬重党,对这场艰苦、复杂、敏感的斗争寄予厚望和信任。
三次失败
然而,除了上述的事情之外,我们还不禁为意外的损失感到悲伤和遗憾。
随着前政治局委员、被告人丁罗胜的公开审判,“法律公正”、“反腐败不再是‘从肩膀往下洗’”、“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等说法从未像现在这样得到如此强烈和一致的肯定。图片:越通社 |
最显著的就是干部的流失。我们不喜欢管束自己的同志和队友——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感伤的一句话。许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受过教育,在实践中奋斗,与职工们一起走过山河大海,与职工们同甘共苦,经过多年的精心培养和磨练,他们的奉献和贡献受到许多人的敬仰和期待,但后来,由于他们自身没有坚持不懈地修炼和严格保护,又由于社会管理的漏洞和市场机制的负面诱惑和影响,他们倒下了,不得不付出代价。不仅他们个人和家庭承受着痛苦,他们所在的组织、机构、企业,乃至我们党和国家,在干部工作方面也遭受了损失!
伴随人员流失,我们也遭受了惨重的经济损失。除了贪污、浪费、消极怠工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千亿越南盾外,更令人痛心的是,数十个上万亿美元的项目“开了”却“动不了”,许多项目甚至破产,导致成千上万的工人和劳动者面临失业、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的风险,从而加重了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负担。
由于重大腐败案件造成的官员流失和经济损失,无形中造成了国家发展速度减缓的后果,限制了经济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和国民劳动生产率,从而加大了贫富差距,对实现社会公正政策的目标产生了负面影响。这种损失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认识到的,但却是最令人痛心的。
不可拖延的三件事
回到老祖宗的那句话,如果我们不继续站在更高的层面“未雨绸缪”,思考得更深,撸起袖子做更多紧迫的事情,我们必将“悲哀于近期”。当务之急之一,就是要迅速“补”好机制和政策的漏洞,完善法制体系。现实表明,由于我国过去机制和政策不同步、相互交叉、漏洞百出,腐败现象在很多机关、团体、企业中有时“明目张胆”,没有哪个“猫”能“忍受”眼前这盆肥肉暴露在自己面前!
但其根本原因在于,机关团体、企业等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制约机制不够严格、不够具体,难以有效防止干部违法犯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许多地方、机关、企业等部门的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董事长等,都成了名副其实的“小王”。这些“超级大权”的职位,在监督机制松懈、检查机制泛滥、民主推进机制扭曲的情况下,无意中为他们走向专制、家长制、特权、特权阶层的滋生创造了条件。权力越大,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力制约机制,人格堕落的风险就越大。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被提出和警告,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们党的领导人所期望的权力锁定机制仍然没有建立。
因此,近期有关中央组织部正在起草《关于制约权力、防止和打击滥用职权和职务犯罪的若干规定》草案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希望这项规定能够尽快出台实施,为预防、减少并最终杜绝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中的“小王”现象奠定基础和前提。
重大腐败案件迟早要得到彻底审判。届时,腐败官员将面临与其所犯罪行相应的惩罚。但目前公众关切和期待的是,必须更加紧迫、坚决、有效地开展腐败资产追缴工作。最大限度地追缴腐败分子的腐败资产,也是让亿万廉洁劳动人民倾注心血、汗水和泪水的资产回归正轨。
而纵观近期的重大腐败案件,忆及古人“不识时务者为俊杰,不久的将来必将悲哀”的箴言,我们衷心希望那些或多或少显露出“肮脏”迹象却未被发现的官员,能够早日自觉洗手,不要让自己“手脸沾染污秽”,落入名誉扫地的悲惨境地。众多“贪官”刚刚“落马”的惨状,至今仍清晰可见!切勿忘记,无论手多么精巧,多么灵巧,都遮不住太阳,因为太阳象征着正义、公平和正义的光芒,正因如此,“逃不出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