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桥
(报社讯)——2015年4月21日至5月5日,《义安报》收到并受理了以下请愿书、反思信、建议书、投诉信和举报信:
安山县石山乡居民阮廷山先生投诉:安山县人民法院对其家族与陈文甲先生(原告)家族之间的土地纠纷案进行一审。其家族拥有充分的证据和证人证明其家族与陈文甲先生家族并无纠纷。然而,庭审中,主审法官片面审理,不考虑案件的起因……由于认为案件审理不透明,其家族继续向省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收到法院传票后,由于生病接受治疗,家属提出延期申请。然而仅仅一周后,他们又收到传票,要求他们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8点准时出庭。这次,家属收拾行装前往法院,但直到上午10点,法院工作人员才出现,并告知他们当天优先审理的是下午的另一个案件。然而,下午他们又优先审理了另一个案件。义安省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令家属非常不满。因此,他们向有关部门递交了请愿书,要求澄清此事,并依法公开透明地重新审理此案。
谭光乡东香村村民罗氏谭女士投诉:大约在1953年至1954年间,她与罗文吞先生组建家庭(此前,吞先生育有两子,其妻已去世)。1967年,吞先生的长子应征入伍,一年后去世。2014年初,她向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提交请愿书,申请领取烈士抚恤金。2014年底,她领取了每月补助金,该补助金是为抚养烈士而发放的,并包含基本烈士抚恤金。现在,她继续提交请愿书,申请领取烈士家属抚恤金。请问有关部门能否答复她是否有资格领取该抚恤金,以及何时开始领取?
- 奠洲县奠长乡居民朱氏云女士请求:有关部门和机构需要调查查明她女儿的死因,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
陶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