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卡拉 OK 酒吧老板的暴徒团伙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经过4天的审议,11月10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一审合议庭以同样的谋杀罪判处阮文灵终身监禁,其同伙也分别被判处6至18年有期徒刑。
经法庭公开审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查明:因先前阮文灵(1989年生,居住于荣市义富乡)、朱清龙(1994年生,居住于荣市)与NO卡拉OK厅(位于荣市义金乡)老板之子阮玉海(字海古)发生冲突,于当晚11点左右发生打斗。 2013年3月11日,Linh Long、Le Viet Tap(1992年生)、Nguyen Dinh Thi(1990年生)、Vo Quoc Hung(1995年生)、Le Nhu Lam(1993年生)、Hoanh Thanh Hieu(1988年生)、Duong Bao Chung(1994年生)等人携带武器到NO歌厅殴打Hai。
黄清孝和杨宝忠向店门扔石头,试图“引”店里的人出来。蓝某拿着刀,径直开车撞向店门。店主阮玉红拿着一根铁棍跑出来,朝黄清孝的车扔去,车里坐着黄清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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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被告 |
当时,武国雄驾车带着朱清龙,黎越塔驾车带着阮文灵,龙、灵二人跳下车,用刀剑砍杀洪先生的手臂和腿部,导致洪先生左腿被砍断,全身多处受伤,最终导致洪先生死亡。
作案后,林某及其同伙潜逃。2013年3月15日,阮文灵被捕。其余嫌疑人得知林某被捕后,纷纷向侦查机关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林某及其同伙的犯罪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且部分被告人为危险惯犯,合议庭在综合考量并评估了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以同样的故意杀人罪,判处阮文灵终身监禁,对其同伙分别判处6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庆和
PC81 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