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雇佣杀手”被判刑
(Baonghean.vn)——阮氏文(Nguyen Thi Van)及其团伙为了钱对一名越南裔美国人实施了“雇凶杀人”的袭击。
3月6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故意伤害。
受审的被告人包括: Nguyen Thi Van(1985年出生),住荣市Quang Trung区; Nguyen Thanh Hung(2000年出生),居住在荣市Hung Loc公社; Pham Duy Dat(2000年出生),居住在荣市Nghi Duc公社; Uong Sy Linh(1997年出生)和Nguyen Tu Phuoc(2000年出生),均居住在义禄县(义安省)义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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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电视 |
案卷显示,2022年9月8日,范某接到一名姓哈的女子(居住在美国)的电话,要求雇佣她殴打马某某(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费用为2000美元。
Van答应了,并打电话给Pham Thanh Hung,让他以2850万越南盾的价格雇佣他殴打V先生。见面后,Van给Hung看了V先生的照片。Hung同意了,于是他叫来Phuoc、Linh和Dat,一起殴打V先生。
2022年9月10日晚8点左右,范迪恩得知V先生准备外出过中秋节后,便将作案地点告知了嫌疑人。
嫌疑人一起骑着摩托车跟踪V先生,伺机作案。当天晚上10点左右,Hung在阮氏明开街发现V先生坐在一辆电动自行车后座上,便骑着摩托车,摘下车牌,跟踪Dat。Dat随后持刀砍伤V先生的左腿,切断了膝盖伸肌腱。
受害者被紧急送往医院并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调查机构确定V先生的身体受伤率为13%。
作案后,Van给了Dat 1950万越南盾,给了Hung 900万越南盾,剩余的钱Van自己受了利益。
2022年9月21日,Phuoc和Linh向警方自首。警方下令将Van、Hung和Dat拘留,以防万一。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范某称,自己此前认识河某,因河某拒绝偿还债务,受该人雇佣“伤害V某”,因此答应了。
被害人代理人到庭参加审理,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理。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藐视法律,并造成当地秩序混乱。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角色,判处阮氏文有期徒刑5年。两名被告人王思灵和阮嗣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范维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阮成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受害人9400多万越南盾(减去已赔偿的6000万越南盾)。
至于姓Ha的女子,由于Van不知道其具体住址,推测此人已离境前往美国;除Van的供述外,并无任何文件证明此人雇佣Van伤害V先生,因此该机构仍在继续调查、核实,并待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