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下属的暴徒团伙被判刑

September 30, 2017 22:06

洪氏开公司放贷收利息,招了几个专门收钱的人,后来遇到一个刁钻的小辈,就立刻派人去还钱。

9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武光雄(1981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巴亭县永福坊)一案进行审理,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与此相关,黄玉孝(1991 年出生,居住于太平省建昌县平定乡)和武文水(1991 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纸桥县忠和坊)也因“谋杀”罪名被审判。

案件受害人范文选先生(生于1990年,家住河内市应化县芳图乡)虽然遭到枪击、殴打并从三楼推下地面,但幸运地逃脱了死亡,但健康状况受损69%。

Vũ Quang Hùng (giữa) cùng đồng phạm bị đưa ra tòa xét xử
武光雄(中)及其同伙被审判。

经过一天的庭审,河内法院澄清,2015年,武光兴开设了一家公司,经营多种业务,包括放贷和收取利息。为了收回经营成本和借款,武光兴雇佣了多名专门向客户追债的人员。其中,武文选先生也是武光兴一直信赖的人。

然而,在为洪先生工作期间,Tuyen先生瞒着上级,私自扣留了从客户那里收取的400万越南盾。洪先生对下级的背叛感到愤怒,多次要求Tuyen先生归还这笔钱,但毫无效果。

2016年6月12日中午,Hung又带另一人到其师弟的住处继续追债。在那里,Tuyen先生仍然拒绝将钱还给师弟,并提出了挑衅性的言论。

洪某怒火中烧,立即拔出随身携带的柯尔特手枪,朝宣先生的大腿开了一枪。临走前,他警告宣先生,如果3天内不还钱,就到处打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雄却始终没见宣先生带钱来还债。于是,2017年7月29日晚,雄命令黄玉孝和武文水前往宣先生家还债。接到上级命令后,这两位官员立即执行了命令。

后来,在Tuyên的住处,当这名年轻人打开门时,Hieu和Thuy用一块水泥块砸向了他的头部。接下来,这两名讨债者利用Tuyên房间里的许多可用物品对他进行无情殴打。

为了反击,Tuyen也抓起一根水管进行反击,但无法控制局面,不得不逃跑。随后,Tuyen爬到三楼阳台上时,被Hieu推倒在地。离开前,Hieu及其同伙用脚猛踢了Tuyen数脚,使其昏迷不醒。

案件侦破后,警方迅速搜查了Hung的住所。警方在Hung身上缴获了两支枪,其中一支是他用来射击Tuyen先生大腿的枪,此外还缴获了一个装有1.368克合成毒品的塑料袋。

虽然被告人均未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但根据案情书和证据,一审人民法院仍然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洪某及两名关联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的犯罪行为。

据此,河内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光雄有期徒刑20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玉孝有期徒刑16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文水有期徒刑15年。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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