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有丹新闻社被禁止从事新闻工作三年
张朝友丹及其同伙的减刑请求被上诉法院驳回,并被禁止从事新闻工作三年。
1 月 27 日下午,经过 2 个工作日,芹苴市人民法院维持对张周友丹 (Truong Chau Huu Danh) 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的判决,罪名是利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331条第2款的规定。
法院还以同样的罪行维持对被告人段建江和黎世胜的三年有期徒刑;对阮福忠宝和阮清雅的两年有期徒刑。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党的领导作用和国家对地方的管理职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应予严肃处理。上诉法院判决书指出:“一审法院评估了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参与程度,考虑了从轻情节,并判处了适当的刑罚,因此没有进一步减刑的依据。”
法院还驳回了检察官的上诉,维持了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附加刑,即在服完刑期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新闻工作。
对于人民检察院请求撤销被告人的附加刑罚,合议庭表示,刑法第41条规定,对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执行完毕后,禁止担任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
合议庭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陈丹、鲍、江、叶四人均为记者,但他们利用记者身份实施犯罪。因此,加重刑罚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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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下午,被告人张周友丹(上排中间站着)及四名同案犯听取了宣判。图片:九龙 |
一审判决认定,2019年8月,Truong Chau Huu Danh、Nguyen Phuoc Trung Bao、Doan Kien Giang、Nguyen Thanh Nha和Le The Thang(36-41岁)创建了粉丝专页干净的报纸, 团体廉洁新闻和 YouTube 频道香奈儿博士发布有关公众感兴趣的“热门”问题的文章和视频。
他们撰写并张贴了人们关心的问题,涉及泰莱镇泰顺 B 村新城区项目、胡志明市 ...
法院认定这些文章不实,“打着‘打击负面情绪、廉洁新闻’的旗号,实则负面”。被告人陈丹及其同伙并未使用明显具有颠覆性的图像或文字,但通过文章的呈现方式,公众相信了这些文章的真实性。许多人发表评论、表达感受、分享、攻击,并对组织和个人使用了尖刻的语言。
在上诉听证会上,Danh 和他的同伙都确认了组建该团伙的目的。干净的报纸被告人意图批判社会、建设……并非出于任何破坏党和政府的动机。然而,被告人承认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违法,并向受其文章影响的组织和个人承担责任并道歉。被告人表示,一审法院的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