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有丹组织被禁止从事新闻工作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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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有丹及其同伙的减刑请求被上诉法院驳回,并被禁止从事新闻工作三年。

1 月 27 日下午,经过两天的工作,芹苴市人民法院维持对张周友丹 (Truong Chau Huu Danh) 的判决,以“利用民主自由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331条第2款的规定。

法院还以同样的罪行维持对被告人段建江和黎世胜的三年有期徒刑;对阮福忠宝和阮清雅的两年有期徒刑。

合议庭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党的领导作用和国家在地方的管理职能,并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应予以严厉处罚。上诉法院判决书指出:“一审法院评估了各被告人的作用和参与程度,考虑了从轻情节,并判处了适当的刑罚,因此没有进一步减刑的依据。”

法院还驳回了人民检察院的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为三年内不得从事新闻工作。

对于人民检察院请求撤销被告人附加刑的诉求,合议庭表示,刑法第41条规定,对有社会危害性的,在服完刑期后,禁止其担任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

合议庭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陈丹、鲍、江、叶四人均为记者,但他们利用记者身份实施犯罪。因此,加处刑罚并不违法。”

Bị cáo Trương Châu Hữu Danh (đứng giữa, hàng trên) cùng 4 đồng phạm nghe tuyên án chiều nay. Ảnh: Cửu Long
1月27日下午,被告人张兆友(上排中间站立者)与四名同案犯听取了宣判。图片:九龙

一审判决认定,2019年8月,Truong Chau Huu Danh、Nguyen Phuoc Trung Bao、Doan Kien Giang、Nguyen Thanh Nha和Le The Thang(36-41岁)创建了粉丝专页干净的报纸, 团体廉洁新闻和 YouTube 频道香奈儿博士发布有关公众感兴趣的“热门”问题的文章和视频。

他们撰写并张贴了人们关心的问题,涉及泰莱镇泰顺 B 村新城区项目、胡志明市 ...

法院认定这些文章不实,“打着‘打击负面情绪、廉洁新闻’的旗号,实则内容负面”。被告人丹及其同伙并未使用明显具有颠覆性的图像或文字,但通过呈现方式和内容,他们使公众相信这些文章是真实的。许多人发表评论、表达感受、分享、攻击,并对组织和个人使用尖刻的语言。

在上诉听证会上,Danh 及其同伙均确认了组建该团伙的目的。干净的报纸被告人意图批判社会、建设……但无意破坏党和政府。然而,被告人承认在写作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违法,并承担责任,并向受其文章影响的组织和个人道歉。被告人表示,一审法院的量刑“过重”。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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