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车辆登记需准备的文件
据该检验中心介绍,车主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车辆检验手续时,需携带旧检验合格证、信贷机构的抵押收据及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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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车辆检验之前,车主需要仔细了解有效检验文件的要求。图片:Khanh Linh |
根据第2/2023/TT-BGTVT号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新规定,车辆检验档案必须包括建立车辆档案的文件(首次检验除外,签发检验证书和检验印章,有效期为15天)。
所需的第一个文件是车辆登记文件。车辆登记文件可以是以下文件之一:
- 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原件或原始收据。
- 贷款机构抵押的车辆登记原件(需附车辆登记复印件)。根据规定,抵押收据必须有效,且内容完整,符合国家银行的规定。具体而言,收据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名称(抵押收据)和收据编号;抵押信贷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除此之外,还需提供抵押人姓名、抵押人(个人)身份证号码或投资证明、设立决定编号(法人)、车辆登记证号码、车辆类型、底盘号、发动机号、车牌号。抵押收据的有效期;抵押收据补发次数(如有补发)。
抵押收据必须有完整的签名、授权官员的全名以及接受抵押的信贷机构的印章。
- 金融机构认证的车辆登记副本(附车辆登记副本)。
此外,车辆登记档案还必须包括其他文件如:国产组装机动车(注销机动车除外)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新改装机动车的改装机动车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质量合格证书原件;免检机动车的车辆底盘号、发动机号复印件;档案追踪表信息的声明。
如果车辆需要进行下一个检查周期,车主需要携带目前正在使用的旧检查证书。
50-12D车辆检验中心(胡志明市平政)副主任陈茂清忠表示,在金融机构抵押车辆的车主,只要携带旧车检证书、信贷机构盖有红色印章且仍然有效的抵押收据、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信息清晰可见且不被遮挡)等所有必要文件,即可办理车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