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义安省学校获准收取的费用金额

我的哈 August 29, 2019 07:51

(Baonghean.vn)——今年,除规定的费用外,义安省的学校还将收取约定的费用,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公开收取,并用于正当用途。

义安省教育培训厅刚刚发布了一份文件,指导该省公立教育机构 2019-2020 学年的收入征收和支出。

根据州政府文件和规章,本学年有3项强制性费用包括:

1.学费

2.学校停车服务

3.学生健康保险费。

此外,还将有若干其他商定的出资,包括:

1.学费的收取依据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2013年1月11日颁布的第01/2013/QD.UBND.VX号决定,该决定颁布了关于该省补习和辅导的规定以及其他一些规定。

2.用于在公立幼儿园和寄宿学校组织假期儿童保育和培育的资金;公立幼儿园和小学

3.学生饮用水费用

4.在公立小学教授每天两节课的学费。

Việc dạy thêm, học thêm ở các nhà trường sẽ thu theo thỏa thuận. Ảnh: Mỹ Hà
学校学费将按协议收取。图片:My Ha

关于家长代表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基金和先锋基金的运营费用,应遵守教育培训部2011年11月22日第55/2011/TT-BGDDT号通知第10条的规定。

尤其是在下列情况下,将收取一般职业教育活动费: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高中普通班学生,如希望参加普通职业教育活动,其收费水平和支出内容按照省人民委员会2013年1月11日第01/2013/QD.UBND.VX号决定和教育培训厅2013年3月5日第312/SGD DT-GDTrH号公函《关于实施课外教学条例的指示》的规定执行。

如果教育机构为11年级学生组织职业培训,则不会向家长和学生收取费用;与职业培训活动相关的费用将从国家预算和学费中支付。

Ở các trường mầm non nhiều khoản thu sẽ thực hiện thu theo thỏa thuận giữa phụ huynh và nhà trường. Ảnh: Mỹ Hà
幼儿园的许多费用将根据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议收取。图片:My Ha

为有效和正确实施,教育部还要求学校确保按照现行规定,结合各地社会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收集正确的内容和标准,并将资金来源用于正确的目的并有效利用。

要求教育机构不得在学年开始时收取合并费用,以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教育机构绝对不得随意增设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教育机构不得利用家长代表委员会的名义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学校在收取费用之前,必须组织向全校所有教师、学生和家长彻底、公开地传播本文件的内容;在实施前至少7天公开张贴所收取的费用和捐款,并通知教职工、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知情、实施和监督实施的人员。

本学年,义安省教育培训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议会提交修改和补充2016年12月16日义安省人民议会第53/2016/NQ-HDND号决议第三部分第一款第二条中“平原地区的山区公社”主题组的提案,供其审议和决定。因此,目前公立教育机构将暂时按以下方式收取学费:单位:1000越南盾/月/学生

TT

内容

学费

荣市区

荣市公社;荣市坊;平原区

城镇中的公社;平原地区的公社(山区公社除外);低地地区的城镇

平原地区的山区公社;高地地区;低地地区的公社;以及根据主管当局规定,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

(1)

(2)

(3)

(4)

(5)

(6)

1

幼儿园

280

200

100

45

2

初中

130

90

60

35

3

高中和中学补充教育

130

120

90

45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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