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土地使用费2370多亿越南盾,“大佬”明康因逾期缴纳被罚款数百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明康贸易有限公司未向国家预算缴纳的款项总额为248,418,751,437越南盾。其中,土地使用费237,712,598,000越南盾,滞纳金10,706,153,437越南盾。
据荣市税务局介绍,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5月10日第259/QD-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明康贸易有限公司在荣市义富乡实施项目的地块平均地价,2018年中期,该局两次向明康贸易有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缴纳土地使用费(2018年5月30日第3633/TB-CCT号通知和2018年6月25日第4171/TB-CCT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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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康贸易有限公司正在该地区实施一项项目,旨在建造一个集酒店、超市、药品(医疗设备及用品)交易和住房为一体的综合体。图片:Nhat Lan |
明康贸易有限公司须向国家预算缴纳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为 237,712,598,000 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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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宜富乡的明康贸易有限公司项目一角。图片来源:Nhat Lan |
然而,明康贸易有限公司并未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使用费。即自税务机关通知书签署之日起30日内,土地使用者须按照通知书的规定缴纳50%的土地使用费;在其后的60日内,土地使用者须按照通知书的规定缴纳剩余50%的土地使用费。
因此,根据《税务管理法》的规定,明康贸易有限公司必须支付逾期款项。
根据荣市税务局2019年1月16日第235/TB-CCT号关于通知欠缴税款、罚款及逾期缴纳税款的通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康贸易有限公司未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税款总额为248,418,751,437越南盾。其中,土地使用费为237,712,598,000越南盾,逾期缴纳税款为10,706,153,437越南盾。
据了解,明康贸易有限公司正在实施在义富乡(荣市)建设集酒店、药品 - 医疗设备和用品贸易超市和住房为一体的综合体的项目。
该项目详细规划于2007年7月获主管部门批准,截至2014年9月,项目已经历经5次规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