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坏账和债务人“自由”换好车的故事
许多债务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却不缺钱“自由地”购买豪车。银行作为“受害者”,依法行事,有时甚至会受到谴责,不得不……向债务人“认输”。
![]() |
插图 |
这些“半哭半笑”的现实,在6月12日举行的“从法律角度看2015年坏账的削减与化解”研讨会上,不少专家都曾提出过,其中不乏对现行法规的不满。
正如上述提及债务人故意忘记履行义务的案例的作者,经济专家坎·范·吕克(Can Van Luc)承认,要迫使此类债务人全额偿还银行债务非常困难。他认为,这是导致坏账处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的问题之一。
陆先生对职能机构,尤其是警方和地方当局在处理类似企业和个人故意拖欠债务问题时,如何协调一致提出了质疑。他表示,执行工作显然存在“问题”,因为有时法院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但债务人却不见踪影。
越南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氏红杏同意陆克先生的观点,并确认信贷机构从在强制性案件中提起诉讼时起就面临困难。
Hanh 女士说:“该程序要求信贷机构必须向客户提供一份书面文件,表达争议情况,然后法院才能处理。”
然而,在上述案件中,Hanh女士表示,这并不简单,法院不接受信贷机构的简化程序。越南银行业协会代表表示,到债务人被起诉时,被起诉的单位或个人可能已经不在居住地了。
“我们对债务违约者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因此信贷机构仍然面临许多风险,”Hanh 女士评估道。
同样与法律问题相关,她指出,银行坏账难以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相关机构的介入。Hanh女士举了一个例子,信贷机构发现客户有挥霍资产的迹象,并被要求联系警方、区政府和乡镇等部门。然而,她本人也承认,这些机构只提供“其权限范围内”的援助,具体细节尚不明确。
BASICO 律师事务所董事会主席张青德律师在其评论中继续强调了这一观点。
Duc律师坦言:“企业拖得越久,越受益。”这些单位长期以高息向银行借款,如果法院判决,最终经济交易的利率也只按9%/年计算。他认为,这个判决相当“轻”,导致企业进一步拖延偿还债务。
然而,杜克律师认为,处理坏账最危险的问题是“法律阻碍”。根据规定,银行在某些情况下有权扣押资产,但杜克律师表示,由于“公众压力”有利于债务人,这项权利很难行使。
“法律保护弱者和受害者,但我们大错特错。随着坏账不断累积,银行成了受害者,成了弱势群体。”杜克先生强调。
据越南国家银行统计,截至2014年底,信贷机构的坏账率为3.25%,较2014年6月份的4.17%大幅下降。越南国家银行行长阮文平在近期提交给国会代表的报告中表示,银行业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坏账率降至3%以下。
据Vietnamplus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