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无情地将刚出生的婴儿扔进井里,妻子心碎的痛苦
(Baonghean.vn)——洪女士刚刚经历了痛苦的分娩,丈夫却将刚出生的婴儿扔进井里,她感到一阵剧痛。原因是她丈夫怀疑她偷了50万越南盾。尽管痛苦不堪,但她在庭审中仍请求减轻丈夫的刑罚。
7月的最后一天,阮氏红女士(23岁)前往乂安省人民法院旁听其丈夫、被告人张文达(22岁)的谋杀案一审。张文达家住归合县同合乡同班村。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父亲是被告,儿子是被害人,母亲既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又是被告人的妻子。
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家属们依然不明白Dat为何要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他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这场悲剧发生,或许现在洪女士的孩子还在学爬、学爬……
![]() |
法庭上,阮氏红女士请求减轻被告人Dat的刑罚。图片:Tran Vu |
和许多村里的女孩一样,洪女士高中毕业后决定不考大学,而是去工厂打工。通过朋友,她认识了比她小一岁的小伙子达特。
两人远离亲人,又互相同情对方的处境,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一起。当达特把这段爱情故事带回家告诉家人时,洪氏的胎儿已经很大了。2019年初,两人匆匆结婚。两个多月后,3月15日,洪氏在医院剖腹产,生下了她的第一个孩子。住院一周后,3月22日,母子俩出院回家。
阮氏春(Dat的母亲)早早迎来了第一个孩子,她高兴极了,赶紧准备了一顿简单的晚餐来庆祝这个大家庭的幸福日子。吃饭的时候,Dat喝了几罐啤酒。吃完饭后,Dat回家取钱买药,却发现少了50万越南盾。Dat问妻子:“你拿了钱吗?”洪女士回答说:“没有。”之后,双方发生了争吵。Dat一怒之下打了洪女士一巴掌,洪女士被打倒在地。洪女士坐月子期间遭受丈夫的殴打,痛苦不堪,羞辱不已,她跑到厨房哭了起来。
![]() |
目击者讲述事发经过。图片:Tran Vu |
达特走进屋子,看到孩子哭个不停,便抱起孩子走到外面。一位亲戚见状,吩咐达特带孩子进屋避风。达特抱起孩子进了屋,孩子仍在哭个不停。这时,达特突然想到,这孩子不是自己的,便抱到井后。他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你把钱看得比孩子的命还重要。”说完,就把刚出生7天的孩子扔进了井里。
“看到达特抱着孩子在外面,我和其他几个人追上去想阻止他,但已经太迟了。等我们把孩子拉出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一位目击者回忆道。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这名出生仅7天、尚未登记的婴儿死于溺水,身上多处瘀伤。
在法庭上,达特表示,他把孩子扔进井里是因为他怀疑妻子拿了钱,而且钱不是他的。法庭问道:“孩子犯了什么罪,你才把孩子扔进井里?”达特回答:“没有,我生妻子的气,所以才这么做的。”“你认为你这样做错了吗?”法庭严厉地问道。达特小声回答“是”,然后低下了头。
这位女士背负着丧子之痛走上法庭,但在作为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发言时,却请求为被告减刑。她表示:“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对丈夫很生气。我爱我的孩子,但我和被告毕竟是夫妻,所以我请求法庭考虑为被告减刑。”
![]() |
被告人张文达被判处20年监禁。图片:Tran Vu |
洪女士目前住在宜禄县的娘家,只有娘家有事的时候,她才会回去探望。坐在儿媳妇身旁的宣女士,抑制不住内心的痛苦。宣女士悲伤地说:“儿媳妇生孩子那天,我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刚做完眼部手术。现在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她了。真的太痛苦了。”
合议庭认定被告的谋杀构成犯罪。被告仅仅因为对他人的毫无根据的怀疑,就剥夺了一个无辜孩子的生命权。然而,也需要考虑被告的一些减轻罪责的情节,例如其坦白交代、初犯,以及被告虽然读完了五年级,但读写能力尚不熟练,法律意识有限。
综合考虑整个案件,法院判处张文达20年有期徒刑。这在法律层面上是相当严厉的刑罚。但对张文达来说,更痛苦的是,一个将孩子扔进井里的无情父亲的悔恨和折磨。这种痛苦将伴随张文达一生。
丈夫入狱,孩子永远地离开了,洪女士泪流满面地离开了法院。在享受新婚生活之前,这位年轻女子不得不承受这场悲剧。然而,她仍然选择原谅,以减轻痛苦,让犯错的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