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收取道路维护费...必须用预算资金进行补偿!
道路总局肯定不停止征收道路养路费的观点,并表示,对于胡志明市等尚未实施征收的地方,如果不征收额外费用,则必须使用预算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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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费征收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和不公平现象。图片说明 |
虽然效果不如预期,但自该政策实施以来,河内等许多省份已开始征收道路养路费。不过,也有很多地方,尤其是胡志明市,已经近两年没有征收养路费了。
有的地方收养路费,有的地方不收,导致各省市之间车主待遇不公,甚至在各个地方内部也存在不公,比如河内就存在一个地方收费,一个地方不收费的情况。
据记者记录,在河内一些中心区,遵守道路养路费缴纳的车主数量高于远离中心的区县。尽管不断有文件敦促地方落实,但河内道路养路费征收的成效仍然很低,有些地方甚至完全没有征收到养路费。
2013年,河内市仅向约120万辆摩托车征收了550多亿越南盾的维护费,与目前河内市注册的摩托车数量(超过300万辆)相比,这个数字实在太低了。这还不包括在河内省外注册的数千辆摩托车。2014年,河内市的目标是征收3200亿越南盾,但今年前8个月,河内市仅征收了区区110亿越南盾的维护费。
造成有些地方收费,有些地方不收费的原因是缺乏处罚机制,导致拖延。很多人不愿意付费,因为他们知道其他地方不收费。“我们严格遵守缴费规定,但很多车主却不缴费。这很不公平,我们应该停止收费吗?如果停止收费,我们是否必须把钱退还给那些已经缴费的人?”——河内黄梅县的Huyen女士说道。
“养路费实行了一年多,还是不太可行。居民不交没关系,交了钱的人就不交了。按车收费也不公平,因为有些人出行很多,有些人出行很少。收费员自己也很辛苦,没日没夜地挨家挨户敲门,效率很低。需要认真研究,让收费更可行,更受群众欢迎。”——河内市二征夫人郡桥登坊阮福益先生建议道。
对于胡志明市来说,在近两年没有实行道路养路费征收之后,最近才开始讨论征收事宜,但至今仍未“敲定”2015年是否实行征收!这造成了各省、各市、各地方之间的不公平,也需要重新进行适当的核算。
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阮文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贯的政策是不会停止征收汽车和摩托车的道路维护费。一旦参与交通,车主就有义务缴纳费用,在国家财政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为国家做出贡献。阮文玄表示,为了确保车主的公平,未来将制定具体的行政处罚机制。
针对胡志明市的情况,阮先生表示,这是该市的权利。地方当局有权不征收额外税款,但必须动用预算资金来弥补这些收入缺口。
“也许胡志明市的预算很充裕,所以才采用这个方案。未来,普通基金应该会出台文件,督促地方政府征收养路费。” 阮先生说道。他还表示,在即将召开的会议上,基金理事会将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以克服车主的拖延现象,确保道路养路费的公平缴纳。
据 Infone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