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乘坐火车或汽车前,必须进行强制性电子健康申报。
交通运输部刚刚向各省、直辖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单位下发了第7234/BGTVT-CYT号文件,要求加强客运车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文件明确指出,为确保运输活动安全,降低驾驶员、乘务员、服务人员和乘客在乘坐客运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车、火车、飞机、轮船等)时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机关、单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总理2020年4月24日第19/CT-TTg号指示中的观点、原则和方针,严格落实新形势下的防疫措施,决不主观、放松警惕。
越南道路总局、越南民航局、越南海事局、越南铁道部、越南内河航道局与各省、直辖市特别是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密切配合,监测疫情,及时指导解决属于各自管理权限内的问题;对超出各自管理权限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交通运输部研究决定。
这些机构还需通知运输企业在开展客运活动时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疾病向社区传播;在所有客运车辆上配备洗手液(酒精浓度至少为60%)、消毒液和带盖垃圾桶。
![]() |
插图照片。 |
乘客上车前必须在家中进行强制性电子健康申报。无法进行电子健康申报时,方可进行纸质健康申报(出租车和公交车除外);测量体温;双手消毒;旅途中限制交谈和饮食;请勿随地吐痰;鼓励车内自然通风。
此外,出行前和出行结束后需立即对车辆表面进行消毒,出行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
旅途中,乘客若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通知乘务员或车上服务人员,拨打卫生部或卫生局热线(电话号码1900 3228或1900 9095),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及时咨询和治疗。
越南民航局负责根据卫生部的指示,要求航空公司严格执行机组人员的检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