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导演因诈骗被判终身监禁

June 15, 2013 11:19

(Baonghean.vn)-阮青水以筹集资金投资于库阿罗镇数百万美元的房地产项目的伎俩,骗取并侵吞了11个人的730多亿越南盾,随后潜逃。

6月14日,乂安省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等罪名判处金莲贸易旅游公司董事长阮氏清水(Nguyen Thi Thanh Thuy,1960年出生),现住荣市河辉塔坊,终身监禁。

Thuy 的同伙 Ho Thi Nang(1972 年出生)居住在荣市 Nghi Phu 乡,被判处 7 年监禁。



Thuy 和 Nang 受审

调查过程查明,2008年,Thuy成立了Thuy Chung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交易和室内设计。2009年,Thuy将公司名称更改为Kim Lien贸易和旅游股份公司,并更改了注册资本和股东。

尽管缺乏经济能力和管理能力,但当她看到荣市及其周边地区掀起土地热潮时,Thuy还是请人创建了一份虚假的公司资料,谎称公司在银行有1810亿越南盾的存款。Thuy凭借这些文件,在Cua Lo镇洽谈了一个别墅和度假村项目。

在拿到该项目投资调研的相关文件后,Thuy 找来了许多在房地产行业有资金潜力的人,主要是他认识的那些人,来出资投资该项目,并承诺以优惠的价格分成高级别墅。

为了获取债务人的信任,Thuy伪造合同,并盖上其担任董事的公司的红印章,写下担保。这些出资合同的性质是贷款协议,利率为5000至7000越南盾/百万/天。

短短时间内,已有11人向Thuy捐钱,最多的近400亿越南盾,最少的近10亿越南盾。

何氏南是Thuy的商业伙伴。在大多数贷款合同中,南都是见证人。在一笔近10亿越南盾的贷款中,由于贷款方要求南在借钱给Thuy之前签署收据,因此南只好照做了。

2011年,荣市房地产泡沫破裂,债权人知道Thuy没有经济能力,无法获得宣传的项目,于是上门讨债。此时,Thuy和Nang已经逃之夭夭。在前往北宁的途中,两人继续设局行骗,以出口药材为名,试图从民间筹集资金。2012年初,两人在北江省被警方逮捕。

在庭审和调查过程中,Thuy 无法证明她挪用的 730 多亿越南盾和 1 两黄金的用途,只是笼统地承认用于运行项目、支付利息等。

陪审团认定,阮氏清水是该案的主谋,何氏南是阮氏清水行为的共犯,必须对近10亿越南盾的诈骗案负责。


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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