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女”用“高息借钱”伎俩侵吞110多亿越南盾
谭某采用高利贷手段,向多人借款,共计借款110多亿越南盾,挪作私用。
7月12日晚,承天顺化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刚刚对阮氏邦心(Nguyen Thi Bang Tam,43岁,居住于富旺县富顺乡)发出紧急逮捕令,罪名是诈骗和侵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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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天顺化省警方宣读了对谭某的紧急逮捕令。 |
据警方介绍,谭某利用与阮氏 H 女士(居住在承天顺化省)同父异母的妹妹的关系,向阮氏 H 女士介绍自己认识一名外国医生,希望阮氏 H 女士介绍自己,帮助阮氏 H 女士的女儿在国外定居。
为了实施诈骗,谭某创建了一个虚假的个人Facebook账户,冒充外国人,以取得H女士家人的信任。随后,2016年1月至11月,谭某向H女士借款超过15亿越南盾,用于个人开支,但后来无力偿还。
警方接报后调查查明,2014年至2017年,谭某利用关系,以高利贷的方式,向其他7名受害人借款110多亿越南盾,用于经商、购买土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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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顺化民众 110 多亿越南盾的“妖女”画像。 |
但谭某并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做生意,而是用来偿还以前借钱的债权人的利息,其余的钱则用于消费。
目前,承天顺化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正在继续扩大案件范围,调查阮氏邦心涉嫌侵占财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