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妖”骗取农产品贸易资金,侵吞77亿越南盾
(Baonghean.vn)——由于外汇投资出现亏损,潘氏和利用众多受害人的信任,诱骗他们出资买卖农产品,牟取高额利润。潘氏和利用这一伎俩,从6名受害人手中骗取了超过77亿越南盾。
2月2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氏花(1986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该女子为乂安省安城县人,常住奠边省图阿楚镇。
据案情内容,由于外汇投资出现亏损,为了有钱完成新订单,并想提取旧订单支付的款项,潘氏花便想出了这个主意。欺诈和侵占财产
Hoa 通过欺骗手段告诉受害者,他大量交易农产品并将其卖给全国各地的许多客户,包括出口到国外。
为了赢得信任,Hoa承诺向受害者支付高额利润,允许他们在需要时灵活提取资金和利润。此外,Hoa还“欺骗”受害者,在Facebook群组上发布农产品信息,在笔记本上虚假记录销售订单类别,并拍照发送给受害者。然而,在收到受害者的钱后,Hoa并没有按照承诺将其用于农产品交易,而是将他从受害者那里挪用的钱用于投资外汇、个人开支,并向受害者支付少量利润。

利用上述手段,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潘氏花共从6名受害人手中骗取钱财,其中骗取金额最多的是郑氏P女士(居住在安城县),金额近26亿越南盾;骗取金额最少的是何氏L女士(居住在安城县),金额超过7600万越南盾。潘氏花从受害人手中骗取的钱财总额超过77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潘氏花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花供述称,因外汇投资亏损,负债累累,无力偿还,遂想方设法诈骗、侵占他人财物。她利用与兄弟、朋友等关系密切的有利条件,侵占了多人的财物。被告人潘氏花对所作所为表示诚恳、悔罪,并向受害人道歉。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侵占财产罪”判处潘氏花有期徒刑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