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女兵受重罚,驾照被吊销23个月
一名女性汽车司机因违反酒精浓度限制规定并多次被要求忽略违规行为,被处以 3560 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吊销驾驶证 23 个月。
3月14日,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对黎氏娜女士(42岁,居住于波来古市华闾坊第8组)的行为作出行政罚款3560万越南盾并吊销其B2驾驶执照23个月的决定。酒精浓度违规在交通中驾驶车辆时。
具体来说,N女士在路上驾驶汽车,呼气酒精浓度为0.699毫克/1升;没有携带驾驶证,也没有携带车辆登记证。

此前,2月29日晚,波来古市警方在潘廷凤街(波来古市西山坊)进行检查时,发现N女士驾驶一辆车牌号为81A-323.33的汽车,呼气酒精含量高达0.699毫克/升。检查时,N女士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车辆登记证。N女士多次致电检查组,要求他们忽略这一违规行为。
3 月 5 日,N 女士前往波来古市警察局出示了车牌号为 81A-323.33 的汽车登记证(属于 NTP 先生)和驾驶执照号码641144779311,嘉莱交通部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签发的 B2 级,有效期至 2030 年。

据记者私下了解,N女士目前是一名军人,在211军医院(位于嘉莱省)工作。
此前,3月12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决定,对梁红庄(1988年出生,住河内市西湖区,自由职业者)因酒驾而给予行政处罚,理由是其酒驾行为违反了第100号令(经第123号令修订)第5条第10款a点的规定。
女司机 Luong Hong Trang 被罚款 3500 万越南盾,并被吊销驾驶证 23 个月。
具体情况是,3月5日晚11点左右,梁红庄女士驾车沿陈宫街行驶,准备前往范文同路。行驶至纸桥郡陈宫街38号对面时,车辆与停在人行道附近的一辆摩托车相撞。河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第六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当局确定,碰撞发生时,女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为 0.573 毫克/升(超过 0.4 毫克/升的最高限值),而摩托车手的呼气酒精浓度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