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的父亲将刚出生的婴儿扔进井里
(Baonghean.vn)- Dat(居住在义安省 Quy Hop)认为刚刚生下女儿的妻子从他那里拿走了 50 万越南盾,于是残忍地抱着刚出生 7 天的婴儿扔进了井里。
张文达(22岁),家住归合县同合乡同班村,与阮氏华(23岁)于2019年1月结婚。3月15日,H女士在医院剖腹产下第一个孩子。3月22日晚,张文达出院后,一家人一起吃晚饭。H女士单独用了晚饭,并在夫妻俩的卧室里照顾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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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张文达。照片:陈武 |
晚饭后,达特回卧室换衣服去买药,却发现少了50万越南盾,于是他问妻子。H女士坚称自己没拿,但达特不相信。夫妻俩发生了争吵。达特打了H女士一巴掌,H女士哭着出了厨房门。达特走进屋里,看到女儿躺在床上哭泣,便把她抱出了门。一位亲戚说:“孩子才刚出生,你怎么就抱出来了?”达特听后,便把孩子抱了进来。
看到女儿还在哭,达特继续抱着她走到院子里,朝家里的水井走去。达特一边走一边说:“你把钱看得比人命还重要吗?”达特把女孩扔进井里,然后进了屋。虽然邻居及时救了孩子,但她还是没能活下来。
2019年7月,张文达因谋杀罪一审被判处被告人20年有期徒刑。
达特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处罚。被告人的妻子,同时也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为丈夫提出了减刑的请求。
近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达特一案进行刑事上诉审理,罪名是“故意杀人”。
庭审中,合议庭认为张文达一审判决量刑过轻,建议被告撤回上诉。但张文达仍坚持上诉。
被告在减刑请求中列举了自身困难处境,称母亲年老体弱,需要有人照顾。被告妻子也泪流满面地请求法庭减轻丈夫的刑罚。
但法院认为,被告人杀人行为属于流氓行为,因一点小冲突,就将刚出生的婴儿无情地扔进井里,因此,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