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胜先生被要求“担负起领导责任”解决8000亿案件

黄叶 March 20, 2018 17:07

被告人丁罗胜要求对越南国家银行 8000 亿越南盾的损失“承担责任”,尽管他始终坚称向 OceanBank 注入资金的政策和流程没有错误。

Ông Đinh La Thăng trả lời thẩm vấn tại phiên tòa
丁罗胜先生在庭审中回答问题

3月20日下午,越南国家石油公司(PVN)前董事长丁罗胜先生在回答河内人民法院关于越南国家石油公司(PVN)向OceanBank注资政策责任的质询时表示,愿意承担作为领导人的责任。

虽然我不知道,但我承担责任!

丁罗胜先生在谈到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对OceanBank进行第三次资本投资的责任时对此表示肯定。

Thang 先生表示,第一和第二次注资完全合法,并且符合政府的指示。

然而,在第三次注资中(违反《信贷机构法》第 55 条),Thang 先生表示他完全不知道这笔注资投资,因为他授权了 Nguyen Xuan Thang 先生。

“尽管被告不知情,也没有投票,但被告尊重了Thang先生的意见,没有听取Thang先生的报告。关于昨天两名证人证实已将报告转交给被告一事,被告坚称自己不知情,因为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就会停止出资。他不会第三次投资。”

不过,Thang先生还表示,尽管他不知道,但被告代表阮春胜、阮春山、潘廷德等人承担了领导的责任……

“所有机构都确认OceanBank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投资是有效且合法的。至于第三次投资,被告并不知情。”Thang先生肯定道。

没有人对注资有任何评论。

汤先生肯定,在宏越银行尚未成立时,银行筹备委员会有数百人,并投入了设施、总部、桌椅等……

“我们在寻找合适的银行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所有要求都表明,越南国家银行只能以规定的价格购买股份。为了解决洪越银行的存续问题,我们紧急做出了决定。”

Thang 先生确认,Ocean Bank 只是在听取了 OceanBank 的初步报告后才接受了 PVN 的所有请求,然后才向董事会报告审议和批准。

当律师询问当时的国有企业和集团是否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政府指示时,Thang先生肯定地回答道:“被告和集团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政府指示。因为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国家机构都会给出意见。没有任何国家机构发表过任何意见。”

对于自己向OceanBank注资后除了2440亿的分红之外还做了什么,李先生表示:

Thang还强调,投资决策必须有利可图,并解决现有的不足之处。PVN的资本投入帮助OceanBank实现了强劲发展。

“因此,石油和天然气集团的贡献有助于提高海洋银行的水平,”Thang 先生肯定地说。

注资后,越南国家银行驻OceanBank的资本代表汇报了Ocean Bank的所有运营情况,Thang先生表示:“该报告显示,该银行被公认为银行系统中最好的零售银行。”

谈及此次注资,OceanBank 前董事会主席 Ha Van Tham 先生表示,“因为我们希望 PVN 注入资金,所以我们非常热情。”

Sai phạm của ông Đinh La Thăng trong khi ký thỏa thuận góp vốn vào OceanBank với Hà Văn Thắm
丁罗胜先生与河文谭签署OceanBank出资协议时存在违规行为

据 tuoitre.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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