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南先生接替潘氏美清女士出任同奈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玉清-明映 DNUM_CHZAHZCABI 15:13

国会常务委员会已批准选举胡文南先生为第十四届国会同奈省代表团团长的选举结果。

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由国家主席阮氏金银于7月26日签署,批准选举省委常务委员、同奈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胡文南先生为第十四届国会同奈省代表团团长。

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胡文南先生(站立)担任同奈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该决议是根据同奈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选举会议记录制定的,考虑到同奈省国会代表团的提案和代表团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批准同奈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选举结果的建议。

胡文南先生,1961年出生,同奈省人。他曾任越南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国会同奈省代表。时任省委委员、省委书记、同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会司法委员会委员,并在同奈省人民检察院工作。

2016年5月竞选越南第十四届国会议员时,任同奈省委常委、党组副书记、内务委员会主任,在同奈省委内务委员会工作。

现任同奈省委常委、内务委员会主任、国会司法委员会委员,在同奈省委内务委员会工作。

此前,2018年4月,中央检查委员会得出结论,同奈省国会代表团团长、同奈省委副书记潘氏美清女士存在严重缺陷,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对党组织和她本人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书记处决定对潘氏美清女士给予纪律处分,撤销其在党内的一切职务。

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发布决议,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4 日起解除潘氏美清女士的国会代表职务。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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