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凯先生可能因“生产和销售假冒商品”罪被起诉
根据《刑法》第 156 条,Khai Silk 品牌所有人 Hoang Khai 先生可能因“生产和销售假冒商品”罪被起诉。
关于Khai Silk丝绸连锁店老板黄凯先生被顾客指控进口中国丝绸,剪掉“中国制造”标签,贴上“越南制造”标签销售的案件,许多人认为Khai Silk的行为有触犯刑法的迹象。
![]() |
黄凯先生可能因“生产、贩卖假冒商品”罪被起诉。 |
针对此问题,河内律师协会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阮世传(Nguyen The Truyen)表示:“据我所知,Khai Silk公司已为其产品注册了知识产权保护。注册商标保护时,企业必须明确声明产品的产地、质量等信息。”
围巾上附加的原产地标签内容与之前的标签不同,这与越南商标保护文件中的信息相矛盾。
这一行为也违反了越南现行的竞争法。第71/2014/ND-CP号法令第28条第2、3款规定了与工业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使用含有误导性信息的商品名称、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标签等说明,以扭曲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看法,达到竞争目的”将被处以 50,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越南政府2013年11月15日第185/2013/ND-CP号法令第3条8款e点关于对商业活动中生产、交易假冒和违禁商品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标签和包装上含有虚假的商品原产地、产地、包装和组装说明的商品”被定义为假冒商品。
此外,第185/2013/ND-CP号法令第13条和第14条对交易和制造假冒商品标签和包装的行为的制裁和处罚程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黄凯先生还可能因2009年修正补充的1999年刑法典第156条规定的制造、贩卖假冒商品罪而被起诉。根据2017年修正补充的2015年刑法典第76条第1款的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商业法人(具体为凯西尔克集团)也必须因2015年刑法典第192条规定的制造、贩卖假冒商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 |
Truyen 律师表示,Hoang Khai 先生可能会被起诉。 |
在消费者方面,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据 Truyen 律师介绍,他们有权向工业和贸易部竞争管理司提交请愿书,要求和解,或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提交请愿书,请求支持解决赔偿要求。
根据2010年《消费者保护法》第八条第六款、第七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
因商品和服务不符合从事商品和服务经营的组织或个人所公告、列示、宣传或者承诺的标准、技术法规、品质、数量、特性、用途、价格或者其他内容而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消费者与Khai Silk的和解或协议不符合预期,消费者有权投诉、检举、起诉或请求社会组织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职业训练局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