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黎鸿光先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6月19日上午,国会批准黎鸿光先生和阮文进先生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国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批准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关于任命两名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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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洪光先生 |
获得选举的两位候选人分别是越共中央委员、前江省委常务副书记黎鸿光先生(1968年生)和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阮文进先生(1966年生)。
计票结果:黎鸿光先生同意代表387人(占代表总数的78.81%),阮文进先生同意代表421人(占代表总数的85.74%)。
国会表决通过决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关于任命黎鸿光先生和阮文进先生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建议。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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