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丰光先生讲述支付36亿美元“补救后果”的信息
“我什么都没付,我怎么知道?别人付了什么,我都不知道……”原西南指导委员会副常务委员阮凤光在谈到支付36亿越南盾以弥补违规后果的情况时说道。
有消息称,原西南指导委员会副常务委员阮凤光先生宣布已退还36亿越南盾以弥补损失。
具体来说,《青年报》报道称:“8月22日下午,在总结违规行为并组织审查的会议上,阮凤光先生突然宣布已退还36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
退还款项的人员表示,他们自愿退还上述款项以弥补后果,希望中央检查委员会考虑减轻他们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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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凤光先生在会议结束后出席了落实中央检查委员会8月22日下午的结论会议。 |
阮丰光先生今天在接受越南网采访时表示:“我没有提交,我怎么知道?是谁做的,我不知道……”。
昨天下午,在西南指导委员会总部,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宣布了对2011年至2016年期间该机构发生的违规行为的结论,阮凤光先生担任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消息称,中央巡视委在会上要求西南指导委员会党委和常委会从贯彻落实结论之日起至8月28日进行检查。
随后,9月6日至12日,西南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必须组织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职权提出处理建议。
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还要求对贫困患者支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审查,并对贫困患者支援协会总部建设用地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此外,还有一批案件存在违法违规迹象,需要进一步查明,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结论还指出,阮凤光先生在组织人事工作决策中违反了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他直接签署了32项不遵守原则、程序、程序、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任命,其中包括迅速任命武明黄先生为副厅长。
西南指导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阮国越也应对西南指导委员会党委和常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足之处承担责任。
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明确指出,2011年至2016年期间,阮凤光先生、阮国越先生及西南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个人的违法和缺点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对党和指导委员会的威信产生了负面影响,引起了干部、党员和人民的强烈愤慨,必须考虑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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