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荣先生对因新罪行被起诉感到震惊。
律师阮氏玄庄表示,潘文荣先生听到自己被指控犯有新罪行的消息时,感到非常震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部门)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批准对潘文荣先生(1955年出生,原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局长)提起诉讼,指控其犯有“非法决定罪”,依据是2015年刑法典第371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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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文荣先生在万亿美元赌博案庭审中 |
在指导调查张辉柳及其同伙“走私”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罪行的案件时,荣先生指示决定如何处理证据并组织非法拍卖该案的木材证据。
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并对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产生了负面影响。
目前,根据富寿省人民法院的刑罚执行决定,荣先生因“在履行公务时滥用职权”正在服刑9年。
律师阮氏玄庄表示,潘文荣先生得知自己因新罪名被起诉时,感到非常震惊。今天上午,阮氏玄庄女士已飞往河内,协助调查机关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