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青江先生写下了损失11000亿的记录,开庭日期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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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违法行为,Tat Thanh Cang 先生及其同伙给国家造成了超过 11000 亿越南盾的损失。

在归还卷宗并要求对达清江先生(2015-2020年任期原胡志明市委常务副书记)及其同伙一案进行补充调查近一个月后,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收到该案卷宗并安排于12月26日开庭审理。

对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害”罪被起诉的被告人,将择期开庭审理。损失、浪费”和“侵占资产案”的审理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7日,由阮氏河法官担任主审法官。

达青江先生及其同伙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罪被起诉。

Tat Thanh Cang 先生和 Te Tri Dung 先生。

其中,新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SADECO公司董事长戴志勇先生、SADECO公司总经理胡氏清福先生及其他5名同伙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和“侵占资产”罪被提起公诉;原SADECO监察委员会主任阮文明先生被建议以“侵占资产”罪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南西贡开发公司(Sadeco)的资本来自国家股东,包括IPC公司、新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顺公司)、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室等机构​​。Sadeco还有一家战略股东,即阮金公司。

2015年3月底,IPC以每股26100越南盾的价格向Eximland公司拍卖了520万股股票。这批股票相当于Sadeco公司注册资本的30.8%。几个月后,阮金公司以每股57000越南盾的价格收购了Eximland公司全部520万股股票。

2017年4月,市委办公室及新顺公司资本代表向市委办公室提交多份文件,建议由资本管理代表组投票通过发行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万越盾/股,并以4万越盾/股的价格向战略股东发行,以增加Sadeco的注册资本。

市委办公室随即向时任市委常务副书记达青江先生提交文件,请求政策,并建议“审议通过该政策,请市委办公室表决通过Sadeco向战略股东发行股份、增加公司章程资本……”。

Tat Thanh Cang 先生在警察局工作。

阮金昌先生批准发行900万股股票出售给阮金公司。阮金昌先生的这一批准导致Sadeco公司损失了1.103万亿越南盾。

包括郑志勇先生在内的“挪用资产”团伙,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批准将大笔奖励基金资金挪给自己和董事会成员个人使用,郑志勇先生个人挪用资金逾17亿越南盾。

胡氏清竹女士签署了一份付款提案并收到钱款,然后将其转交给阮晋勇先生,为个人挪用国家资金创造了条件。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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