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h Van Quyet先生指示增加虚拟资本,不诚实的解释
Faros公司将其虚拟资本增加至数千亿越南盾,但最终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仍然批准注册上市ROS股票。
据调查,2014年,Faros建筑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亿越南盾。2014年至2016年,Faros建筑股份公司经过5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4.3万亿越南盾。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实际出资额仅为1.197万亿越南盾,其余3.102万亿越南盾均为“虚假资本”。
每次出资,资金都会存入账户,但很快就会被提取,再次存入,如此循环多次。提取资金是通过投资信托合同、商业合作合同和资金借贷合同合法化的。
郑文贵先生在增加注册资本后,明知Faros公司不具备在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仍指示下属准备文件,向国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在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登记注册ROS(Faros公司)股票并上市。
侦查机关称,2016年4月20日,Faros公司董事长段文芳先生明知实缴资本与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不符,仍向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文件,请求审批登记为上市公司,并提交相关文件。

收到Faros公司的卷宗后,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成上市公司监察部对卷宗进行审查。上市公司监察部研究卷宗后,要求Faros公司说明其出资过程及2014年、2015年、2016年资本投入15亿越南盾至4.3万亿越南盾的部分内容;说明其为阮氏红勇女士和黎氏童女士设立的投资信托及贷款的相关内容……
尽管Dung女士和Thom是裁缝、自由职业者,不做任何生意,但Faros公司仍然解释说,他们是“两位信誉良好的投资者”。
调查结果查明,2016年5月31日,河内审计会计有限公司总经理阮玉静先生签署并出具了2份Faros公司的审计报告。
然而,该报告向财务报告的读者指出:“2015年,该部门委托了一些组织和个人进行投资,金额超过3.332万亿越南盾。在此期间,一些投资信托交易涉及大额现金……”
尽管该档案仍存在许多问题,但 2016 年 6 月 24 日,Faros 签署了一份文件,敦促国家证券委员会“尽快发布批准 Faros 成为上市公司的文件”。
Faros 上市批准
2016年6月30日,阮氏翠女士(专家)和黎公演先生(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签署了一份关于Faros档案的报告,提交给时任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武鹏先生。随后,武鹏先生评论道:“同意;继续与公司和审计师进行澄清。”
2016年7月1日,上市公司监管部下发文件,同意Faros公司上市公司登记卷宗,并要求Faros公司继续说明部分内容、补充相关文件。
2016年7月4日,上市公司监管局向河内证券交易所和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发出文件,告知Faros增资事宜,并要求如果Faros提交上市和交易登记文件,上述部门应根据权限和规定进行严格评估。
2016年8月24日,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决定批准ROS股票上市注册,数量为4.3亿股,票面价值为10,000越南盾,票面总价值为4.3万亿越南盾,参考价格为10,500越南盾/股。
侦查机关查明,2016年9月至2022年3月,郑文贵先生指派其妹、被告人郑氏明惠利用郑文贵本人名下的账户及他人名下的40个证券账户买卖ROS股票。
郑文贵先生指使惠女士出售了超过3.91亿股原本以虚假出资方式(无担保价值的股票)的ROS股票,获利4.818万亿越南盾。调查结果显示,投资者购买这些被盗ROS股票的金额高达3.62万亿越南盾。
侦查机关表示,对于国家证券管理机构所属主体、审计公司及相关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安部侦查机关将继续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公安部侦查机构还提请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考虑对个人和法人违反出借证券账户规定,导致操纵股市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