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严厉打击印章和文件伪造活动

October 24, 2017 09:32

(Baonghean) - 近期,义安省发生多起伪造机关团体印章和文件的案件,这一问题依然突出,引起民众的愤怒。

效仿伪造文件

提到阮氏香(家住荣市下辉塔坊新化小区)一事,宜禄县公安局副局长阮清仁少校对2016年11月发生的伪造印章和文件的案件念念不忘。此前,根据PC64提供的信息,阮忠英(生于1987年)家住荣市黎利坊,曾使用过伪造身份证。

Đối tượng Nguyễn Thị Hương cùng tang vật là nhiều con dấu, tài liệu giả bị cơ quan công an bắt giữ.
嫌疑人阮氏香及其涉嫌伪造印章和文件等证据被警方抓获。图片来源:NH

当局认定,这起伪造组织和国家机关文件案件涉及面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因此成立了专项打击行动。2016年11月27日,警方逮捕了居住在宜春乡(宜禄县)的冯巴全(Phung Ba Toan)。当时,他携带1张伪造的身份证和1张伪造的毕业证,准备交给顾客。

根据 Toan 的证词,警方连续逮捕了居住在 Nghi Loc 县 Phuc Tho 乡的 Nguyen Cong Ung 和居住在 (荣市) Hung Loc 乡 Ngu Loc 村的 Duong Xuan Huyen。

根据翁和玄的供述,宜禄县警方逮捕了阮氏香(Nguyen Thi Huong,1954年生),现住荣市河辉塔坊新化路。香被指认是伪造文件和证件并将其出售给其他相关人员的嫌疑人。在搜查过程中,警方在香的家中缴获了两张未压制的假身份证、三台彩色打印机、一台彩色扫描仪和一台电脑。

据 Nhan 少校介绍,2016 年 4 月,Huong 和她的同伙因伪造机构和组织文件而被乂安省警察安全调查局逮捕。

在对阮氏香的住所进行搜查时,警方缴获了许多假文凭和假印章,例如义禄县义禄四中学的印章、荣市兴禄乡人民委员会的印章、义安省教育培训厅的印章,甚至还有一枚军团的假印章、认证副本、领导人签名、各种空白文件以及数百份与伪造机关和组织文件和印章有关的文件。

2017年6月21日,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邓红英(居住于安城县新城乡)涉嫌“侵占财产罪”和“伪造机关、团体印章及文件罪”的案件。据案件记录,邓红英、阮维东、丁明德(均居住于安城县)和范世英(居住于演州县)三人租赁了一辆自驾车,然后将其出售和典当。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是从自驾租车公司租车,然后让印刷工人范世英伪造车辆登记证件。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共租赁了18辆汽车,然后伪造证件出售,诈骗金额超过72亿越南盾。

近期,义安省发生多起伪造机关团体印章和文件的案件。虽然上述犯罪分子已被依法逮捕并受到严厉打击,但伪造印章和文件问题依然突出,引发社会强烈不满。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伪造机关团体印章、证件的犯罪活动,技术手段极其先进,不仅“盯上”居民身份证、汽车、摩托车行驶证,而且“盯上”文凭、毕业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与经济社会领域相关的重要证件。

精妙而谨慎的技巧

义安省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鉴定工作,发现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的方法和手段日益复杂。从摩托车和汽车登记证件、身份证到大学学位证,主管部门的决议都是伪造的。

过去,许多类型的伪造文件都是通过手工丝网印刷“制作”的,但如今,它们却在装有现代软件的电脑上“制作”。有些伪造文件是用真正的空白文件“制作”的,然后内容被擦除和编辑。伪造文件的技巧如此精妙,即使是经常接触此类文件的人也会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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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察局刑事技术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识别印章。图片来源:NH

至于印章,过去,制作假文件的犯罪分子常常会复制并扫描真印章,然后将其以数码彩色打印出来。伪造的签名也是使用数码彩色打印或伪造签名套装制作的。由于伪造的签名没有在打印件上留下签名印记,而且墨水颜色与印章不同,因此肉眼很容易识别。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嫌疑人用激光雕刻的方法,将假印章和签名全部复制出来。用这种方法制作的印章直接盖在文件上时,印章非常清晰,由于墨迹均匀且颜色一致,肉眼难以辨别。印章上的字体和大小都经过电脑数字绘图软件的编辑,精度极高,与真印章非常相似,这使得识别难度加大。

当公证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时,伪造文件就变得非常困难。尤其是许多通缉犯为了逃避当局追捕,会伪造文件、使用假名。

对于警方来说,对伪造证件的鉴别也有技术手段的支持。但对于个人、机构和单位来说,由于只是肉眼可见,因此很难发现。

伪造印章和文件不仅影响机关、团体的正常运转,还影响人民群众的权利和生活。

为预防和有效打击此类犯罪,除了职能部门大力参与检查管理外,还要提高群众认识,不买卖、不使用伪造证件,不帮助犯罪分子。

1999年刑法第267条(2009年修正)对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罪规定如下:

1.伪造机关、组织印章、文件或其他文书,或者利用该印章、文件、文书欺骗机关、组织或公民的,处以5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多次犯罪

c)造成严重后果;

d) 危险的再犯罪。

3.犯罪,造成非常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违反规定者,还可能被处以五百万至五千万越南盾的罚款。

阮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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