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起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规定,自2月16日起,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才能执业。
建设部刚刚发布了第 11/2015/TT-BXD 号通知,规范了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的颁发;指导房地产经纪执业知识的培训和培养、房地产交易大厅的管理;房地产交易大厅活动的建立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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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持有证书(说明图:KT) |
因此,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参加以下科目的必考: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反洗钱。专业知识部分包括:房地产环境服务概述;房地产经纪流程与技巧;以及实际操作。
持有有效境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考生,因旧证过期需要补办资格证书的,只需参加基础知识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正在被刑事追诉或服刑;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规定向考试组织单位提交报名表及考试费用。
此外,根据规定,设立房地产交易大厅的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设立企业;房地产交易大厅必须配备至少2名持有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的人员。房地产交易大厅的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交易大厅的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并配备符合运营要求的技术设备。
据越南之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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