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领取工资时需要扣除哪些费用?
(Baonghean.vn)——员工每月领取工资时需要缴纳多少金额?
1.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 月工资的 8%(依据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 85 条)
2. 健康保险:缴费比例 = 月薪的 1.5%(依据 2014 年第 105/ND-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1 款以及 2015 年第 959/QD-BHXH 号决定第 18 条)
3.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 月薪的 1%(依据 2013 年《劳动法》第 57 条第 1 款)
4. 工会会费(在非国有企业、机构和组织工作的员工——即您的工资由企业支付)
缴费比例 = 工资的 1%(依据 2013 年越南工会章程第 37 条第 1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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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都花岗岩厂的工人们正在包装瓷砖产品。图片由《义安报》提供。 |
5. 个人所得税
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工资收入。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在扣除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项扣除项等之后,再根据累进税率表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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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员工还必须每年向灾害预防基金捐款:
缴费水平 = 1 天工资,按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越南籍员工须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包括: 1.1. 根据不定期劳动合同、定期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期限为3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特定工作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包括单位与15岁以下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 1.2. 根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 1 个月至 3 个月以下的员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1.3. 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按照有关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法律规定; 1.4. 国防工作人员、警察工作人员和其他重点机构工作人员(在国防部社会保险和人民公安社会保险移交给省社会保险的情况下); 1.5. 企业经理和合作社高管领取工资; 1.6.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公社、区、镇的兼职工人缴纳养老和死亡基金(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7. 根据《越南劳动者境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境外工作的劳动者; 1.8.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23条第4款规定,在越南境外代表机构领取配偶或丈夫福利的人员。 2. 持有越南主管机关颁发的工作许可证、执业证书或执业执照在越南工作的外国雇员(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3. 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人民武装部队单位;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在越南经营的外国机构、组织、国际组织;根据劳动合同雇用和使用劳动力的企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合作社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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