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收到每月工资时,我需要扣除哪些费用?

June 23, 2017 09:30

(Baonghean.vn)- 员工领取工资时每月需要缴纳多少钱?

1.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月薪的8%(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85条)

2.健康保险:缴费比例 = 月薪的 1.5%(根据 105/2014/ND-CP 号法令第 2 条、2015 年 959/QD-BHXH 号决定第 1 款、第 18 条)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月薪的1%(根据2013年《劳动法》第57条第1款)

4.工会会费(非国有企业、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即工资由企业支付)

缴费比例=工资的1%(根据2013年越南工会章程第37条第1款)

Công nhân Nhà máy Granite Trung Đô đóng gói sản phẩm ngói gốm sứ. Ảnh: Nguyễn Hải
中都花岗岩厂的工人们正在包装瓷砖产品。图片由义安报提供

5.个人所得税

根据工资薪金,考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扣除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扣除项目等之后,再按照累进税率表计算出来的。

» 义安省:个人所得税征收额达2290亿越南盾

Lũy tiến đóng thu nhập cá nhân. N.S

此外,员工还必须每年向防灾基金缴纳:

缴费标准=按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1天工资。

越南公民雇员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包括:

1.1. 依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特定工种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单位与未满15周岁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1.2. 签订1个月至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1.3、符合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法律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1.4、国防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及其他重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国防社会保险部、人民公安社会保险部移交省级社会保险的);

1.5.企业经理、合作社高管领取工资;

1.6.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并纳入养老、死亡基金的乡、坊、镇非全日制劳动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7. 符合《越南海外劳务人员合同法》规定的在国外工作的合同人员;

1.8.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23条第4款规定,在越南驻外代表机构领取配偶或丈夫津贴的人员。

2.持有越南主管机关核发的工作许可或执业证明或执业执照(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员工。

3.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雇主包括:国家机关、公职单位、人民武装部队;政治组织、政治社会组织、政治社会职业组织、职业社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在越南经营的外国机关、组织、国际组织;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团体、其他根据劳动合同雇用、使用劳动力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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