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25年完成住房保障、拆除临建房、危房等3项任务
总理指示,力争在2025年完成三项任务:为有功人员提供住房支持;为国家目标计划人员提供住房支持;为上述两个支持群体以外的人员拆除临时住房和危房。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并发布了2024年11月9日第42/CT-TTg号指示,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实施拆除临时住房和危房工作。
全国约有31.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
指示明确指出: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要素之一。关心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被确定为社会问题、社会保障和可持续减贫的重点任务。
近期,政府和总理出台了多项住房扶持机制和政策,特别是针对革命功勋人员、贫困户、农村山区近贫困户和少数民族群众的住房问题。上述政策已帮助约34万户革命功勋人员和80多万户住房困难的贫困户、近贫困户住上了稳定安全的住房,实现了持续脱贫。上述成果的取得,得益于从中央到地方整个政治体系的不懈努力,得益于各组织、社区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参与。
但截至目前,全国仍有约31.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受益户、定点扶贫户、贫困户、近贫户等),需要扶持改善住房,确保安全稳定地“安居乐业”,安心工作、安心生产,发展经济,逐步脱贫致富,为实现消除饥饿、减少贫困、保障社会安全的目标作出贡献。
为庆祝建国80周年和九二国庆节(1945-2025年);同时,落实中央书记处2024年5月24日第34-CT/TW号指示关于加强党在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住房方面的领导的关键任务:“……确保100%的革命有功人员及其家属在住房方面得到妥善照顾”。以及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2023年11月24日第42-NQ/TW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提高社会政策质量,满足新时期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的目标和任务:“到2030年的主要方向:……彻底消除贫困户、近贫户、受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影响人员的临时住房、危房状况;全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2为顺利完成党的十三大决议的目标任务,总理指示:
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三项任务:(一)为有功人员提供住房保障;(二)为按照国家目标计划的人员提供住房保障;(三)为上述两个保障群体以外的人员清除临时住房和危房。
深入贯彻“党领导、国家管、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方针
总理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领导、国家管、祖国阵线和各组织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方针,坚定决心,加大力度,坚决行动,抓住重点,完成好各项任务,明确人员、任务、时间、责任、结果和成果。
各部委、各行业、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要坚决把对革命有功人员、贫困户、近贫户的住房援助确定为政治任务,其中地方各级政府是此项工作成败的决定单位。
注重领导指导,发挥首长作用和责任,提高资源质量和效益,落实好对革命功勋人员、贫困户、近贫户的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推进工作,为顺利实现全国消除临建房、危房目标贡献力量。
清理完善革命功勋人员、贫困户、近贫困户住房保障政策法律制度,确保一致性、同步性、可行性、适用性。
创新机制政策,提高国家管理能力和效率,推进行政管理公开透明改革,为地方、企业和群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创造便利条件,为住房困难的革命有功人员、贫困户、近贫户等提供住房保障。
多元化资源配置,做到全面、广泛、普惠。中央政府根据计划、项目、支出节余等安排预算资金,用于支持群众住房,特别是革命功勋人物住房、国家重点项目、贫困户和近贫户住房保障项目。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要按照既定计划,安排拨付充足的资金用于各项项目。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和企业以多种形式支持,做到“有捐、有功、有产、多捐、少捐”,形成扶贫济困、拆除危房、破拆危房的运动和风气。
加强宣传工作,凝聚社会共识,人人拥护、人人有责、人人有责,关心照顾好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让一个人掉队。
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拆除临建房、危房的具体有效措施、方案和办法。
在指导重点任务和措施时,政府总理责成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提请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清理工作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颁布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作细则。
主持并配合建设部等各部委、行业、地方制定完成政府总理关于支持贫困、近贫户拆除临时住房、危房的决定草案,于2024年11月提请政府总理审议。
主动向政府总理和中央指导委员会提出清理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工作的具体有效措施、方案和方法,确保按照正确的进度和要求进行清理。
指导、督促各省、直辖市劳动荣军社会部按规定认定有革命功绩人员和享受国家基金扶持的贫困户、近贫户临时住房、危房改造人员。
劳动荣军社会部会同政府办公厅、建设部组织督促、检查、督促地方按规定落实全国临建房、危房拆除工作。
研究设计一些典型的住宅模型
建设部于2024年11月紧急向政府总理提交关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新建、改建、修缮革命有功人员、烈士家属住房扶持标准及中央预算扶持资金拨付比例、地方预算扶持资金对应比例的决定,并于2025年组织实施、完成。
督促、指导、检查地方政府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1月8日第90/QD-TTg号决定中关于批准2021-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中关于“项目5:贫困地区贫困和近贫困家庭住房援助”的有关规定,确保2025年完成援助任务。
紧急指导和督促有临时住房和危房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研究设计一批典型的住房模式,确保技术要求、质量、效率,符合各地、各地区的文化、风俗和特点,供各户参考、学习和应用,建设适合各户具体情况的住房,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民族委员会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督促、检查、监督地方按规定落实贫困、近贫家庭住房扶持政策。
紧急平衡安排资金保障住房
总理要求财政部紧急平衡安排国家预算资金,用于落实国家目标计划人员住房补助任务和革命功勋人员住房补助任务,并报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政府向国会报告,建议批准将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中减少和节省的5%经常性支出用于落实贫困和近贫家庭临时住房和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并将资金来源转至2025年,待国会批准后报政府批示实施。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继续动员和获得组织和个人的支持,通过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管理的基金支持拆除临时住房和危房。
配合各级政府、党委、机关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越南祖国阵线成员履行监督贫困、近贫家庭住房援助政策落实的职责,确保达到正确的目标和要求。
根据地方实际需要和资源条件,将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到地方,切实贯彻落实党在全国范围内拆除临建房、危房的方针政策。
民族委员会督促、指导、检查地方落实政府总理2021年10月14日第1719/QD-TTg号决定中关于“解决居住用地、住房、生产用地和生活用水短缺问题”的住房援助工作,该决定批准了《2021-2030年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从2021年到2025年,确保在2025年完成援助任务。
国家财政优先安排拆除有功人员临时住房和危房。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尽快提请主管部门成立指导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省、区、乡),在地方上组织实施临时住房、危房拆除工作,由省委书记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同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担任副主任;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越南祖国阵线主席和有关部门、行业、机构,于2024年11月完成。
指导所属机关、单位落实全国范围内清理临时住房和危房的目标(包括三个项目:(1)革命有功人员住房支援;(2)按国家目标计划提供住房支援;(3)清理人员临时住房和危房,其中国家预算优先清理有功人员临时住房和危房),确保项目、标准、规范正确,各项目与国家预算的其他支援活动不重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损失、浪费、腐败和消极行为。
主持并配合建设部、劳动荣军社会部等有关部委重点抓好全国同步大力度实施立功人员住房保障工作。
加紧组织实施“2025年全国携手消除临建危房”竞赛行动。
加强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群众和企业携手消除临时危房。
总理要求各新闻机构、报刊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加强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让民众和企业支持、分享、承担责任,携手支持为革命有功人员提供住房,消除贫困和近贫家庭的临时住房和危房。
越南政府副总理、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清理中央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和平指示各部委、各机关、地方解决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清理工作有关任务。
政府办公厅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建设部及有关部委督促、检查、监督地方依法落实全国临时住房和危房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