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雄公司因非法施工被罚款1.1亿越南盾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处以1.1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拆除不符合批准规划的建筑项目。
2018 年 7 月 16 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岱先生签署了第 3006/QD-UBND 号决定,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地址:荣市中都坊怀城街 32 号)处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 1.1 亿越南盾,原因是该公司违反了“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工程建设”的行政规定。
与此同时,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被迫拆除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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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拆除了违反施工许可证和已批准规划而建造的建筑构件。照片:Thao Nguyen |
此前,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日颁发了第1841/GPXD号施工许可证,允许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在13,713.8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5个四级工程。2其中包括两间单层餐厅,总面积为633.36平方米。2;一层餐厅服务楼,总面积270.82平方米2…
然而,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建造了一栋两层木制高脚屋,总面积为 161.88 平方米。2以及一栋面积为 71 平方米的四级住宅2。这些项目与已批准的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相悖。因为根据规定,在上述地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必须建造游戏区和运动区的侧门。
因此,最近,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4523/UBND-CN号文件,要求:“停止执行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1月24日关于批准荣市滨水坊林河娱乐旅游综合体1/500比例尺详细建设规划的第386/QD-UBND号决定,考虑处理违反堤坝法的行为,并批准对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据记者观察,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已彻底拆除了四层楼房,目前正在拆除违反批准规划建造的两层吊脚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