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雄公司因非法建设被罚款1.1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处以 1.1 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责令其拆除不符合批准规划的建筑项目。
2018年7月16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代签署了第3006/QD-UBND号决定,决定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地址:荣市中都坊怀清街32号)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亿越南盾,原因是该公司犯有“未按照批准的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的行政违法行为。
同时,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被迫拆除违法建筑。
![]() |
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拆除了违反建筑许可证和规划建设的建筑物。照片:阮涛 |
此前,2017年11月1日,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第1841/GPXD号建筑许可证,允许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在13,713.8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5个四级工程。2,其中1层餐厅2间,总面积633.36平方米2; 1层餐厅服务楼,总面积270.82平方米2…
然而,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建造了一座2层高的木结构高脚屋,总面积为161.88平方米2以及一栋面积为71平方米的四级房屋2。这些项目违反了已获批准的规划和建筑许可证。因为根据规定,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必须在上述位置修建游乐区和运动区的侧门。
因此,近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4523/UBND-CN号文件,要求:“停止执行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1月24日第386/QD-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荣市滨水坊林河旅游娱乐综合体1/500比例尺建设详细规划,研究处理违反堤坝法的行为,批准对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据记者观察,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已将四级房屋全部拆除,正在拆除违反已批准规划建设的两层高脚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