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雄公司因非法建设被罚款1.1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越南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处以 1.1 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责令其拆除不符合批准规划的建筑项目。
2018年7月16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签署了第3006/QD-UBND号决议,关于对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地址:荣市中都坊怀清街32号)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亿越南盾,原因是该公司犯有“未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进行工程建设”的行政违法行为。
同时,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被责令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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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拆除了违反建筑许可证和规划建设的建筑物。照片:阮涛 |
此前,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日颁发了第1841/GPXD号建筑许可证,允许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在13,713.8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5个四级工程。2,包括2个单层餐厅,总面积633.36m2; 1层餐厅服务楼,总面积270.82平方米2…
然而,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建造了一座2层高的木结构吊脚楼,总面积为161.88平方米。2以及一栋面积为71平方米的四级房屋2。这些都是违反已获批准的规划和建筑许可证的项目。因为根据规定,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必须在上述地点修建游乐区和运动区的侧门。
因此,近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4523/UBND-CN号文件,要求:“停止执行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1月24日第386/QD-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荣市滨水坊林江旅游娱乐综合体1/500比例尺建设详细规划,研究处理违反堤防法的行为,批准对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据记者了解,阮雄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已将四层房屋全部拆除,正在拆除违反规划建设的两层高脚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