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错误价格销售商品将被处以最高2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Baonghean.vn)——以不符合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的价格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将被处以 20,000,000 至 25,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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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规定价格出售商品将被处以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说明。 |
这是政府总理于2016年5月27日颁布的第49/2016/ND-CP号法令批准的内容之一,该法令修改并补充了2013年9月24日颁布的第109/2013/ND-CP号法令关于对价格、费用、收费和发票管理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若干条款,自2016年8月1日起生效。
此外,根据第49号法令的规定,对不按法律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可处以最高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还将附加处罚:吊销许可证使用权或暂停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活动。吊销许可证使用权或暂停活动的期限为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至6个月;同时,“强制退还因违法收费而收取的所有费用给收费人。如果无法确定收费人并要求退还,则将全部费用上缴国家预算”。
严厉打击丢失、赠送、倒卖收费凭证行为以及发票管理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
阮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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