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琼吕防护林案发现多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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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 琼琉县委检查委员会(UBKT)通过检查党委常委、新胜乡人民委员会副书记、主席、原党支部书记、原琼琉防护林管理委员会主席在领导、指导、管理和保护防护林方面的违法行为迹象,发现在森林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存在许多违法行为。

多次违规

针对目前该县新胜乡等一些地方出现家家户户砍伐防护林的现状,2018年10月18日,琼琉县委常委会向有关层级、部门发出批示,要求落实多项内容,其中包括责成县委检查委员会制定计划,对各地方、单位党组织、干部、党员在领导、指导和履行与森林砍伐有关的职责任务中的情况进行检查和严肃处理。

Diện tích rừng phòng hộ bị khai thác trái phép tại xã Tân Thắng, huyện Quỳnh Lưu. Ảnh: Thành Duy.
琼鎏县新胜乡一处被非法砍伐的防护林区域。图片:Thanh Duy。

区委检查组在新胜乡检查时发现,4名个人(包括3名党员和2名乡干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砍伐防护林区内10.3公顷林地,有的在接到主管部门的暂停令后仍不严格遵守,同时将9公顷防护林地挪作他用。

琼吕县委检查委员会指出,新胜乡党委常委会没有集中领导和指导森林管护防火工作,对乡内发生的多起毁林、森林火灾事件没有进行有效解决和预防;没有及时检查和指导处理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户和乡人委会党员、干部、公务员违法行为户。

检查监督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没有制定计划,也没有专门组织对党委关于森林管理、保护和发展领导工作的05/NQ-HU号决议和16a-Ctr/DU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Rừng phòng hộ bị khai thác trái phép tại xã Tân Thắng, huyện Quỳnh Lưu. Ảnh: Thành Duy
琼鎏县新胜乡防护林遭非法砍伐。图片来源:Thanh Duy

琼琉县委检查委员会还认为,新胜乡人民委员会副书记、主席潘进勇对森林管理、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干部、党员和人民保护和发展森林的宣传动员工作不够有力。

非法买卖、转让林地等违法行为尚未得到及时彻底发现和处理,违反国家森林管护和森林防火规定的案件数量仍然较多,但发现和处理速度缓慢、效率不高。

伪造文件、挪用公款迹象

另外,在检查中,琼禄县委检查委员会得出结论:2007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琼禄防护林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的领导仍然违反防护林的管理和保护规定(2018年8月,琼禄防护林管理局与琼禄林业一人有限公司(改为防护林管理局)合并,成为北义安防护林管理局,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1月5日的决定)。

具体而言:造林、养护和合同履行的档案和程序不够严格,违规行为较多。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划定的人工林和天然林保护面积逐年减少:2015年为367.25公顷,2016年为325.72公顷,2017年仅为279.3公顷。

此外,一些防护林区没有实行管委会统一管理、分户管理,任其肆意种植,造成滥用和非法开采;对防护林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还不够,非法买卖、转让现象时有发生而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占用土地现象也未能得到有效阻止。

巡护森林工作责任心不强,与乡人民委员会配合不密切,对天然林破坏违法行为出现但发现不及时,没有及时配合主管部门处理,导致2018年毁林和非法砍伐人工林面积达10.3公顷,没有采取明确的处理措施。

琼鎏县新胜乡的保护区在遭到非法砍伐后,被改种菠萝。图片:Thanh Duy

具体而言,根据琼琉县委检查委员会的结论,琼琉防护林管理委员会主席还放松了对根据政府总理1998年7月29日第611/QD-TTg号决定关于2009-2012年期间新造林500万公顷项目的目标、任务、政策和组织实施防护林造林、养护和保护的投资资金的管理;没有按时支付国家给予农户的根据第611/QD-TTg号项目造林、养护和保护防护林的制度。

琼吕县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阮文江表示,县委检查委员会检查组在核实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琼吕防护林管理委员会存在伪造文件,包括:造林养护验收记录;收款人付款申请:74张造林养护付款凭证;伪造50名收付款人签字,用于挪用国家预算,显示存在挪用1,303,696,232越南盾的现象。琼吕县委检查委员会结论明确指出:“2007年至2012年期间,琼吕防护林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和财务主管应对这些违法行为负责。”

来自琼琉县委的消息称,县委检查委员会已将案件档案移交给县公安调查局,以根据政府总理1998年7月29日第611/QD-TTg号决定,调查和澄清在管理用于种植、养护和保护防护林的投资资金方面的违法行为,因为有迹象表明有1,303,696,232越南盾被挪用;调查和澄清组织和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开采新胜乡10.3公顷防护林,包括滥用9公顷土地的违法行为。

琼琉县委书记黄登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里正在指派相关机构进行调查,等待最终结论。县里的态度是严肃处理,绝不掩盖,对任何违法行为,包括组织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

琼吕县委检查委员会要求新胜乡党委、义安北部防护林党委、管理委员会、琼吕护林局党支部对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审查;建议琼吕县人民委员会责成内务局向县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审查和追究人民委员会主席、土地和农业干部、新胜乡林业干部及相关干部和公务员对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任。

然而,为了采取具体的纪律处分措施,确保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和相应的处罚,琼吕县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阮文江表示,该机构正在等待县警察调查机构的进一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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