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层调解作用
(Baonghean)基层调解活动在解决每个家庭、小巷、村庄等存在的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自2014年1月1日起,《基层调解法》生效,为此项活动铺设了坚实的法律通道。
在参加柯家村石岸乡(Con Cuong)妇女联合会的调解会时,我们感受到了这些被视为“扛着监狱和全村人”的人们的辛勤付出。据悉,在进行调解会之前,工作组成员花了数周时间才弄清楚K先生家庭矛盾的根源,原来是因为他经常喝酒。调解会上,工作组成员结合自身生活经验,为K先生分析并劝告:“喝酒不仅影响健康,造成经济损失,还会让他无法自控,做出侮辱妻儿的言行;喝酒过量迟早会生病,到时候不仅自己受苦,妻儿也会失去依靠,家庭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团队成员合理的分析让K先生明白了道理。他感动地说道:“因为我经常喝酒,所以经常和妻儿吵架,有几次控制不住自己,打了妻子,最后不得不住院治疗,妻子也多次离开了我……现在经过调解小组的分析,我意识到了酒精的危害,我真的很后悔。因此,我保证以后戒酒,努力让妻儿少受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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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溪乡(Con Cuong)的 Lam Khe 村调解小组对该地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
石岸乡妇女联合会主席何氏潘女士对K先生家庭长期矛盾的成功化解感到振奋,她表示:“昆强县是家庭暴力问题的热点地区之一。因此,除了提高妇女预防暴力行为的意识外,妇女联合会还定期与群众组织协调,开展化解活动。通过这种形式,许多暴力行为受到了谴责,许多家庭重获平静,最重要的是,妇女的生活负担减轻了。此外,通过化解的形式,群众内部的许多复杂问题和矛盾也得到了及时解决,维护了村庄和邻里关系。”
结合和解活动,自2009年以来,义寿乡(义丹)Trong村建立了一个模范俱乐部,帮助妇女消除饥饿、减少贫困,打击贩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当地居民张氏梅女士表示:“和解与互助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的活动相结合,使和解成果更具可持续性。” 许多家庭因失业、收入不稳定等贫困因素而产生矛盾。在和解和经济发展支持下,家庭不仅和睦相处,而且生产生活也更加安全。
据统计,全省现有调解小组5829个(共5370个街、村、寨、村),调解员37171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调解员1499人,专科以上学历调解员722人,高中以上学历调解员18149人……调解小组的组织机构基本涵盖了所有参与人员,例如:党支部书记、寨长、妇联、农联、退伍老兵联、青联等阵线成员,以及一些由村里长老、宗教界人士、经验丰富人士和社会各界有声望人士组成的跨家庭小组。在调解员们对法律的理解、热情、奉献和努力下,全省的调解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效。很多长期存在的信访纠纷,基层调解队都积极动员起来,深入分析,没有发生复杂的矛盾纠纷。仅2013年,调解队就共受理案件7689件,成功调解5827件,调解率超过75.78%。
司法部副部长杨友勇评价说:“近年来,调解工作对直接解决民事、家事、土地、行政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贡献,有助于减少越级信访和投诉。民众通过合理、合理的协商和协议自行解决纠纷,无需寻求主管部门的干预。调解工作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守法意识、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团结。
文章和照片:广安省
《基层调解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有权根据案件或工作获得报酬。这将成为促进基层调解工作有效性的一个因素。因此,县、乡两级人民委员会需要重视并积极安排合理的资金和设施,按照《基层调解法》的精神和现行规定,稳定调解工作。同时,调动资源支持额外资金,鼓励基层调解队伍,对在履行任务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合理奖励,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和加强人民团结方面的作用,为各地建设安全和秩序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