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层调解作用
(Baonghean)基层调解活动在解决每个家庭、小巷、村庄等存在的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自2014年1月1日起,《基层调解法》生效,为基层调解活动铺设了坚实的法律通道。
在参加柯家村石岸乡(Con Cuong)妇女联合会的调解会时,我们感受到了这些被视为“狱吏和全村人”的人们的辛勤付出。据悉,在进行调解会之前,工作组成员花了数周时间才弄清楚K先生家庭矛盾的根源,原来是因为他经常喝酒。调解会上,成员们结合自身生活经验,为K先生分析并劝告:“喝酒不仅影响健康,造成经济损失,还会让人失去自制力,做出侮辱妻儿的言行”;“喝酒过量迟早会生病,到时候不仅自己受苦,妻儿也会失去依靠,家庭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团队成员合理的分析让K先生明白了道理。他感动地说道:“因为我经常喝酒,所以经常和妻儿吵架,有几次控制不住自己,打了妻子,还差点住院,妻子也多次离开了我……现在经过调解小组的分析,我意识到了酒精的危害,我真的很后悔。因此,我保证以后戒酒,努力让妻儿少受点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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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村调解小组、池溪公社(Con Cuong)了解了该地区的实际情况。 |
石岸乡妇女联合会主席何氏潘女士对K先生家庭长期矛盾的成功化解感到振奋,她表示:“昆强县是家庭暴力的高发地区之一。因此,除了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妇女了解如何预防暴力行为外,妇女联合会还定期与群众组织协调,开展调解活动。通过这种形式,许多暴力行为得到了谴责,许多家庭重获平静,最重要的是,妇女的生活负担减轻了。此外,通过调解的形式,许多复杂的群众问题和矛盾也得到了及时解决,村庄和邻里关系也得到了维护。
结合和解活动,从2009年至今,义寿乡(义丹)Trong村还创建了“妇女互助消除饥饿、减少贫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模式。当地居民张氏梅女士表示:和解与互助消除饥饿、减少贫困活动相结合,使和解成果更具可持续性。很多家庭因为失业、收入不稳定等原因陷入贫困,从而产生矛盾。经过和解并得到支持发展经济后,家庭不仅和睦相处,生产也更有保障。
据统计,全省现有调解小组5829个(共5370个街、村、组),调解员37171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调解员1499人,专科以上学历调解员722人,高中以上学历调解员18149人……调解小组的组织机构基本涵盖了各组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组长、妇联、农联、退伍老兵联、青联等阵线成员,以及一些跨家庭的小组,包括村里的长者、宗教界人士、经验丰富人士以及社会上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在调解员们的法制意识、热情投入和努力下,全省调解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效。很多长期积压的信访纠纷,基层调解队都积极调动、深入分析,没有发生复杂的矛盾纠纷,仅2013年,调解队就接案7689件,成功调解5827件,成功率超过75.78%。
司法部副部长杨友勇评价说:“近年来,调解工作对直接解决民事、家事、土地、行政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贡献,有助于减少越级申诉和投诉。人们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了纠纷,既合理又合法,无需寻求主管部门的干预。调解工作还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守法意识、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团结。
文章和照片:广安省
《基层调解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有权根据案件或工作获得报酬。这将成为促进基层调解活动有效性的一个因素。因此,县、乡两级人民委员会需要关注并积极安排合理的资金和设施,按照《基层调解法》的精神和现行规定稳定调解工作。同时,调动资源支持额外资金,以鼓励基层调解队伍,并对在履行任务过程中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合理奖励,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和加强人民团结方面的作用,为各地建设安全和秩序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