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同都市区项目中的违规行为

一兰 June 15, 2023 15:38

(Baonghean.vn)——2022年4月,越南义安报在题为《同斗的阴霾》的文章中指出了荣市雄勇坊同斗市区项目存在的缺陷。近日,有私人消息人士透露,该项目存在财务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自2014年以来就已得到澄清。

数十亿美元的违规行为

据悉,2013年至2014年期间,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对荣市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记录进行检查。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投资的荣市雄勇坊同都市区及低收入者住房项目(以下简称同都市区项目)被列入检查名单。

2014年4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了关于荣市房地产投资项目国家预算收支记录的第178/KL-UBND号检查结论。省人民委员会认定同都市区项目存在违规行为,并责令大顺化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向省政府待结算临时账户存入7,399,536,148越南盾。

横穿同都市区、长36米的道路尚未投资建设。图片来源:NL

消息人士还透露,在第178/KL-UBND号检查结论中,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部具体、准确地核算国家应向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提供的资金数额。原因是该公司已垫付资金,用于支付荣市在实施同都市区项目过程中用于其他用途的土地的补偿和支持。包括交通道路用地在内,这部分土地面积为10985.8平方米。2(2,840.3米)2修建 Ton That Tung 街,8,145.5 平方米2建设规划道路36米);安置用地3312.6平方米2;低收入者公寓建设用地7,063.4平方米2财政部核算后负责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决定向大顺化贸易建设投资股份公司发放和支付款项。

在执行省人民委员会交付的任务中,财政部已核算并确定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为荣市其他用途土地支付的补偿和支持金额超过86.6亿越南盾。关于这笔款项,原则上,只有在21,361.8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项目完成后,国家预算才会重新拨付给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2竣工并投入使用。因此,2015年联合督察、财政、省税务厅同意向省人民委员会提请,允许大顺化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延长向省临时账户缴纳待处理款项7,399,536,148越盾的期限。

同都市区现状。图片来源:NL

然而,自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发第178/KL-UBND号检查结论以来,至今已过去8年多,同都市区项目投资实施期已届满。然而,部分项目尚未投资建设或正在建设中,技术基础设施不同步,未与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充分对接……因此,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督察院于2022年底颁发第624/QD.TTR号决定,对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投资的同都市区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是督促处理省人委会主席2014年第178/KL-UBND号检查结论的后续检查。据我了解,检查已经结束。截至目前,同都市区项目相关建设项目仍未完工或尚未实施;而投资者尚未将省人委会2014年查明的违规款项存入待处理临时账户……”——消息人士证实。

省督查持续督促

关于同都市区项目,2022年4月,义安报社进行了调查,并在文章中进行了反映“阴郁的同豆当时,该项目的技术基础设施极其薄弱。许多道路和所有人行道都尚未由投资者修建。根据批准的规划,低压电线必须埋入地下,但却建在靠近居民楼的地面上,由两种类型的混凝土柱(圆形和阶梯式)构成,柱子上悬挂着各种缠绕在一起的电线。

乂安电子报“阴郁的同豆”一文的封面。

该项目有数十户居民正在建造房屋,并修建出入口的人行道。然而,房屋和人行道都是根据每户居民的喜好建造的,因此杂乱无章,不美观。许多废弃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灌木丛和垃圾等;社会住房区、会议厅和超市尚未建成,整个同都市区项目显得破旧不堪、阴郁不堪。

目前,通过依据第624/QD.TTR号决定开展的检查工作,省督察院认定该项目已平整地面;修建了生活供水系统,连接了水源并安装了总水表;修建了地上生活供电系统(未按计划修建地下系统),仅在延长的Ton That Tung路上修建了内部照明系统。关于道路,已填筑地基、修建基础,并在16m、15m、12m、10.5m、9m的规划道路路面铺设了沥青;尚未修建36m、24m和18m的规划道路;并且所有规划道路的人行道均未修建。

排水沟已确定为已建但尚未按规划完工的(部分线路尚未建设,例如M1-M2线路、与36米规划道路相邻的沟渠线、M6-M7线路……),且尚未接入区域总体排水系统。住房项目、低收入人群公寓楼、超市和文化馆尚未建设。

废弃超市施工现场前的道路。图片来源:NL

对于省人民委员会责令大顺化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向临时账户存入7,399,536,148越南盾的违规款项,省监察局已进行调查、澄清并督促处理。其中,用于建设低收入者公寓大楼的土地面积为7,063.39平方米。2,根据财政部2014年2月12日第242/STC-QLG&CS号文件确定的国家预算补偿支持价格为405,438.89越南盾/平方米2;因此,相应的支持金额为2,863,773,000越南盾。由于投资者尚未投资建设该项目;同时,该项目现已到期,因此没有国家预算退还的基础,因此投资者必须向国家预算支付2,863,773,000越南盾。在检查过程中,2022年12月29日,投资者向该省的临时持有账户支付了13.5亿越南盾,等待处理。因此,省监察局要求投资者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全额支付剩余的1,513,773,000越南盾。

安置区建设面积(面积3312m2),已基本完成技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2年12月2日,投资方签发09/DH号文件,移交24个安置地块,总面积3312平方米2已向荣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上述文件。因此,公司有理由准备文件,要求主管部门退还1,342,813,000越南盾的赔偿和支持资金。然而,在收到国家预算的退款之前,投资者有责任将相应金额存入等待处理的临时账户。

同都市区现状。图片来源:NL

占地2,840.3平方米2投资者投资的孙氏东街扩建工程已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因此,在移交市人民委员会管理后,投资者有理由提出申请,要求主管部门退还其垫付的11.51568亿越南盾的补偿和扶持资金。但在收到国家预算的退还款项之前,投资者有责任将相应款项存入临时账户,等待省督察院的审批。

占地8,145.5平方米2在建设36米规划道路时,投资者平整了地面,做了路基,修建了道路两侧的排水系统,但并未修建路面。此后,省工业和民用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局实施了在36米道路两侧投资修建新排水沟的项目,因此投资者已建的排水沟系统被拆除。省督察表示,对于此项工作,投资者需要与相关机构协调,进行投资和建设,以确保符合已批准的详细规划和现行36米道路规划。由于投资者尚未修建36米规划路面,并且没有资格移交给荣市人民委员会管理,因此没有理由考虑批准延迟支付剩余的2,041,382,148越南盾。省督察局要求投资者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违规金额存入省临时持有账户,等待处理。

同都市区项目透视图。图片:NL

2022年10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3088/QD.UBND号决定,批准成立跨部门检查组,批准对全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的计划,其中由建设厅主持的第三检查组负责对住房发展领域的项目进行检查。由大顺化商业建设投资股份公司投资的荣市雄勇坊同都市区低收入者住房综合项目被列入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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