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注重数量,重视质量
(Baonghean.vn)-对于党组织来说,培养优秀人才入党是巩固和建设强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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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8日上午,乂安省委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工作会议概况。图:范邦 |
近年来,广大党员入党来源遇到困难,而2019年1月21日中央书记处关于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和审查、筛选、开除不合格党员的28-CT/TW号指示要求党员发展必须注重质量,这引起了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关注。
数量上还没有达到目标,新党员的质量还有限。
在2015-2020年任期的乂安省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期间,每年发展党员人数逐渐减少:2016年发展党员5,783人,2017年发展党员5,399人,2019年发展党员4,260人,2020年发展党员3,293人。
全省平均每年吸收新党员4800人(目标是每年5600-5800人)。因此,党员人数是尚未实现的目标之一。党员队伍总体素质逐步提高,尤其是在专业素质方面。拥有大学和研究生学历的新党员人数逐年增加。然而,在4800多名新党员中,有801人被开除党籍(占16.7%),反映出新党员队伍的质量仍然存在局限性。
确保数量与质量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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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山县北里乡高南村党支部正在举行新党员入党仪式。图片来源:档案馆 |
基于上述现实,2020-2025年任期义安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决议确定年均发展党员4500-5000名的目标。与上届代表大会的目标相比,大会兼顾数量与质量,切实落实中央书记处2019年1月21日第28-CT/TW号指示精神,克服了只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的局面。因此,义安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书记处2019年1月21日第28-CT/TW号指示已解答了关于新党员数量和质量问题的关切和担忧。
进入2020-2025年任期,各级党委普遍及时落实大会关于党的发展工作的决议。一些基层党委(英山、清章、南丹、祥阳、归合等)总结了上一届实施的项目和计划,并制定了新一届党员发展工作的决议、计划、项目和计划。省委组织委员会已建议省委常委会对“2014-2020年义安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员和党组织发展”(项目5155)进行总结;建议省委常委会于2020年6月10日颁发关于在新一届任期继续实施该项目的第189-KL/TU号结论;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第十八届省执行委员会关于“在 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在无党支部或党员的街区、村庄和有可能不再有党支部的街区、村庄和村庄建立党支部和发展党员”的项目编号 01-DA/TU 的总结提供咨询(项目 01)。
新党员入党率低的原因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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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大学党委接纳新党员。图片:文件 |
但总体来看,各级党代会后,各级党委、党组织都在集中精力做好其他工作,如建立运行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做好人事工作、筹备各级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等;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农村地区开展党员培训和发展群众来源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因此,2021年初至今党的发展工作仍然有限。
据快报报道,2021年上半年,全省发展新党员近1700名(占全年目标的38%),预计全年发展党员人数难以确保既定目标。
除了上述主要原因外,可以肯定的是:一些党委工作力度不够,指导落实不够重视,把发展党员当成“自己做”的事情,主要“发包”给党支部去实施,没有同步部署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
克服困难的解决方案
为实现按照书记处第28-CT/TW号指示发展党员数量和提高党员质量的目标,各区、市、镇党委及直属党委要重点落实省委常委会2019年4月8日第187-KH/TU号计划、中央组织委员会2021年4月12日第02-HD/BTCTW号指示、省委组织委员会2021年5月21日第406-CV/BTCTU号批示、省委常委会、省委执行委员会关于继续落实5155号项目和01号项目的指示和结论内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正确认识发展和提高党员素质工作,将其作为党的组织和建设工作的原则,旨在增强党的活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党的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的共同任务,有利于增强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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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氏香副教授是2021年荣获乂安省青年联合会表彰的优秀青年党员之一。图片来源:NVCC |
指导落实上一届、上一年度项目、方案、计划的初步和最终审查,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党建工作项目、方案、计划、指示等。指导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竞赛运动,发现积极因素,特别是在运动中取得成绩、树立榜样、在人民中享有威望的工会会员、青年、工人、劳动者,制定计划将他们培养成优秀群众,介绍给党委和党组织。有计划地将党委委员和经验丰富的党员派往没有党组织或党员的地区、单位,并根据5155项目和01项目安排相关对象开展党建工作。
按照党章和实施党章的规定、指示,严格正确办理吸收新党员入党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手续。
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监督,创新提高政治理论和决议学习质量,切实给党员布置任务,严格落实党内活动管理交接工作规定,加强对党内活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
在吸收优秀党员入党的同时,各级党委、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的审查、筛选工作,将不合格的党员开除出党,确保对象、标准和程序符合中央组织委员会2021年4月12日第02-HD/BTCTW号关于审查、发现、教育、帮助、筛选和开除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和程序的指示。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提高党员素质,就是要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廉洁坚强的党、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