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注重数量而重视质量

阮文钟 June 21, 2021 11:38

(Baonghean.vn)——对于一个党组织来说,训练群众精英加入党是巩固和建设强大组织的重要任务。

2020年10月18日上午,义安省委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工作会议概况。摄影:范邦

近年来,当群众性入党招募工作遇到困难时,2019年1月21日书记处关于提高党员招募质量、审查筛选、清除不合格党员的第28-CT/TW号指示要求党员招募工作要重视质量,引起了各级党委和组织的关注。

新党员的数量尚未达到目标,新党员的质量仍然有限。

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的第十八届义安省党代会上,每年吸纳的党员人数逐渐减少:2016年吸纳了5783人,2017年吸纳了5399人,2019年吸纳了4260人,2020年吸纳了3293人。

全省平均每年吸纳4800人入党(目标是每年5600-5800人)。因此,党员人数是尚未完成的目标之一。党员素质总体上有所提高,尤其是在专业素质方面,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新党员人数逐年增加。然而,在4800多名新入党的党员中,有801人被除名(占16.7%),这反映出新入党党员素质的不足。

确保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协调一致

在吉山县北理乡高南村党支部吸纳新党员。照片由……提供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义安省党十九大决议(2020-2025年任期)设定了年均新增党员目标4500-5000人。与上届目标相比,本次党代会兼顾了数量与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了书记处2019年1月21日第28-CT/TW号指示的精神,克服了唯数量偏质量的弊端。因此,义安省党十九大决议和书记处2019年1月21日第28-CT/TW号指示有效回应了关于新党员数量和质量问题的关切。

进入2020-2025年任期,各级党委普遍迅速落实党代会关于党的发展工作决议。一些基层党委(如英山、清章、南丹、祥阳、归合等)总结了上一任期实施的项目和计划,并制定了新任期党员发展决议、计划、方案和方案。省委组织委员会建议省委常委总结“义安省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员和党组织发展项目(2014-2020年)”(项目5155),并建议省委常委于2020年6月10日印发关于在新任期继续实施该项目的第189-KL/TU号结论。正在就省委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2016年8月10日发布的第01-DA/TU号项目摘要提供建议,该项目名为“在2016-2020年期间,建设党支部,发展没有党支部、没有党员的乡镇、村庄以及有失去党支部风险的乡镇、村庄的党员”(项目01)。

导致新党员入党率低的原因有很多。

荣市大学党委吸纳新党员。照片:文件

然而,总体而言,各级党代表大会结束后,各级党委和组织都将工作重心放在构建运作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人事工作、筹备全国人大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等其他任务上;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复杂,农村群众培训和招募面临诸多困难……因此,2021年初至今的党的发展工作仍然受到限制。

据简要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省共吸纳近1700名新党员(占全年目标的38%)。预计全年新党员吸纳人数难以达到既定目标。

除了上述主要原因外,还可以肯定的是:一些党委还没有下定决心,也没有足够重视指导落实,把党员发展当作“自己给自己安排的”任务,主要“外包”给党支部执行,还没有同步推出教育培训党员的政策和方案。

克服困难的解决方案

为实现按照书记处第28-CT/TW号指示发展党员数量并提高党员素质的目标,区、市、乡党委和附属党委要重点落实省委常委2019年4月8日第187-KH/TU号计划、中央组织委员会2021年4月12日第02-HD/BTCTW号指示、省委组织委员会2021年5月21日第406-CV/BTCTU号公函以及省委常委和省执行委员会关于继续推进“5155工程”和“01工程”的指示和结论,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正确认识提高党员素质的工作,将其视为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原则性问题,旨在增强党的活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党的发展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的任务,要充分发挥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党员的综合力量。

副教授黎氏香博士是2021年义安省青年团表彰的优秀青年党员之一。照片:NVCC

指导落实上一年度各项计划、方案、规划的初步和最终审查,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党建工作计划、方案、规划、指示等。各政治社会组织领导人开展效仿运动,发掘积极因素,特别是工会成员、青年、工人和劳动者中取得成就、在运动中具有模范作用、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的人员,制定计划,将他们培养成群众精英,并介绍给党委和党组织。制定计划,将党委成员和有经验的党员派往没有党组织或党员的地区和单位,按照“5155工程”和“01工程”开展党建工作。

严格、正确地按照党章和执行党章的规章、指示,执行入党程序和将试用期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程序。

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创新和提高政治理论和决议学习质量,有效分配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务活动管理和交接条例,加强对党务活动制度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

各级党委和组织在吸纳优秀群众入党的同时,也要做好党员审查筛选工作,把不合格的党员从党里除名,确保按照中央组织委员会2021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审查、发现、教育、帮助、筛选和除名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和程序的第02-HD/BTCTW号指示》执行。

党员是构成党组织的“细胞”。提高党员素质就是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

根据省委组织委员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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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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