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地方在清理侵占交通安全走廊方面做得不够

DNUM_BGZABZCABF 19:28

(Baonghean.vn)- 2015 年 1 月 16 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省警察局局长、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义安报总编辑、省广播电视台台长签发了第 327/UBND-NC 号公函,要求加强清理侵犯交通安全走廊的行为。

电报内容:

2014年12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加强清理全省交通安全走廊和城市人行道侵占行为的第35/CD-UBND-NC号批示。然而,截至目前,根据对许多地方的监测,清理交通安全走廊和城市人行道侵占行为的落实进度缓慢,缺乏决心……因此,仍然存在侵占交通安全走廊、道路、人行道用于销售商品、经营业务、设置广告牌等行为的情况……造成交通拥堵,存在交通事故风险。典型的是,在义忠乡(义禄县)、勇镇(清章县)、演州镇(演州县),人们将商品摆放在侵占人行道的位置,放置大量广告牌,侵占道路(刊登于2015年1月14日出版的义安报第10117号和2015年2月15日出版的10118号);在荣市和一些地方的市场区域,存在再次侵占的情况(用雨伞和防水布侵占摊贩的走廊)......

为解决上述侵占走廊、人行道、道路、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省人民委员会要求:

1.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 指示各乡、街、村各级职能力量、机关同步动员、集中指挥、采取坚决、同步的力量和措施,清理交通安全走廊、人行道和道路的侵占;确保道路、人行道畅通,为人民欢度春节、迎接春天提供服务,贯彻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14年12月25日第35/CD-UBND-NC号批示。

- 县、乡领导要直接负责清理各路段、各区域,坚决杜绝再次侵占;严禁出租人行道用于商业、服务、摆摊或广告等活动。同时,应于2015年1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结果。

-2015年1月30日后,凡是缺乏责任感,允许再次发生侵占或违反交通安全走廊行为的地方,必须追究区、乡、村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

- 批评清章县和祺山县人民委员会尚未在2015年开展确保交通安全的宣传运动和清理交通安全走廊的侵占行为;提醒归合县和祥阳县缓慢开展确保交通安全的宣传运动和清理交通安全走廊(已于2015年1月15日开展)...

2. 荣市地区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力量同步清理道路走廊、马路、人行道等违法行为,重点清理市场、购物中心、重点通道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故意违法案件。

- 责成乡、坊、街道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与各相关户主签订承诺书,对每条路线和区域负责,防止再次侵占。

- 结合清理交通安全走廊侵占情况与开展城市整治运动,确保道路畅通、人行道通风,营造绿色、整洁、美丽的环境,为人民欢度春节、迎接春天创造有利条件,贯彻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14年12月25日第35/CD-UBND-NC号批示。

- 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实施情况,并根据违规程度对不负责任、不严格、允许侵犯交通安全走廊的领导和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3. 对于Nghi Trung公社(Nghi Loc县)、Dung镇(Thanh Chuong县)、Dien Chau镇(Dien Chau县),请Nghi Loc县、Den Chau县、Thanh Chuong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2015年1月25日前完成对占用走廊、道路、人行道的清理工作,同时明确原因及负责该路线、区域的人员职责。

4. 省各厅局、部门、跨部门工作组(省警察局、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加强对各地交通安全通道清理活动和进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和定期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对落实情况好的地方及时反映,对落实不够、落实不力的地方及时纠正、解决。

要求省公安局、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以及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并严格执行。

省人民委员会

主席

阮春阳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批评地方在清理侵占交通安全走廊方面做得不够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