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汽车、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强制投保
自3月1日起,根据2021年04号文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汽车、摩托车保险费必须投保。
根据财政部指导令03/2021/ND-CP号2021年第04号通函关于机动车所有人强制民事责任保险、汽车、摩托车保险费的规定。
具体来说,保险费50cc以下的二轮摩托车为5万越南盾/年,50cc以上的为6万越南盾/年,三轮摩托车为29万越南盾/年。
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及类似机动车的保险费率为:电动摩托车5万越南盾/年,其他机动车29万越南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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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对于非商用车辆,保险费从每年 437,000 越南盾到最高每年 180 万越南盾不等。
汽车运输业务人员和货物运输在2021年第04号通函中有具体规定。6座以下商务车最低保险费为75.6万越南盾/年,最高保险费为460万越南盾/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