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皮卡车登记费或将上涨,与乘用车持平
未来全国各地皮卡新车登记证及首次上牌费用可能将上调,与9座及以下乘用车费用持平。
继2019年4月起登记费调整上调后,近期皮卡换发新登记证及上牌费也有可能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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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车补办登记证和牌照的费用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上涨。图片:THACO |
近日,财政部完成了《关于规范道路机动车登记换发牌照收费标准和征收缴纳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代替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229号文。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提出调整道路机动车登记换发牌照收费标准。
具体而言,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通函草案,个人和组织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第一区)注册登记带牌照的皮卡车时(首次签发牌照),必须缴纳与9座及以下汽车相同的费用,即目前对汽车征收的费用2000万越南盾。
同时,第二区(包括海防、岘港、芹苴及其他省会城市)和第三区(其余地区)地区的新驾驶证费用也将与9座及以下乘用车相同,分别为100万越南盾(第二区)和20万越南盾(第三区);半挂车和单独登记的挂车预计费用为20万越南盾(第一区)和15万越南盾(第二区和第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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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第一区),皮卡车的登记证和首次牌照的签发费用最高可达2000万越南盾,与轿车相同。图片:Ba Hung |
关于将皮卡车归类为9座及以下轿车,并适用与乘用车相同的登记费,财政部明确指出,政府第10号令的内容规定为:“9座及以下载人汽车(含皮卡车)”。此外,根据TCVN 7271:2003第3.1.1条和第3.2.7条,皮卡车分为两类,包括(i)载货皮卡车;(ii)载人皮卡车,且为乘用车。
因此,将皮卡车归类为9座或以下的乘用车是完全合理的,并且必须按照草案的规定缴纳2000万越南盾的费用,以获得I区车牌的新登记证书。
目前,新通知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之后将正式签署发布。如果财政部通知草案中的新规定获得批准,将会影响到车辆补办新车牌号登记证书的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