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因用剑袭击受害者头部被判入狱 12 年

July 21, 2017 15:06

(Baonghean.vn)- 因在一家卡拉OK酒吧发生冲突,两伙人约好在荣市(Vinh City)的关班(Quan Banh)立交桥上会面解决冲突。在那里,Thao用一把自制的剑击中了Phuc的头部,导致其死亡。

7月21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维草(Nguyen Duy Thao,1998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阮维草家住清章县清良乡,涉嫌故意杀人罪。

2016年10月28日晚,Thao与居住在Thanh Chuong区的Nguyen Sy Minh(1998年出生)在一家卡拉OK酒吧发生冲突。双方约好在荣市Quan Banh立交桥见面,以“解决”此事。

Các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Như Bình
被告人在庭审中。图片:Nhu Binh

阮维东(1992年生),居住在清章县清良乡,潘文世(1990年生)和阮春琼(1989年生)均居住在荣市,他们携带武器来到会场。阮士明邀请阮寿福(1992年生),居住在多良乡,一同前往。

在此案中,阮维草用自制的剑击中阮诗福的头部,导致其死亡。作案后,阮维草向警方自首,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阮维草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并希望得到阮福家属的原谅。

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也请求法院考虑减轻被告的刑罚。事发后,两家同意赔偿受害者1.2亿越南盾。受害者没有就被告的民事责任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维草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阮维东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潘文德被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阮春琼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

阮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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