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抗议审判

February 3, 2012 11:07

(Baonghean.vn)——2012年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尽管外面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但乂安省人民法院法庭内的工作气氛却格外紧张。法官席前,一张张疲惫而焦虑的脸庞。

两年多前,被告人黎德寿、阮明忠、阮氏会冒充长山士兵联络委员会干部,用欺骗手段骗取纪念章,并利用众多退役军官的信任,为战争伤残军人、橙剂受害者争取福利、月供、诉讼费……侵占财产的案件,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该案随后由演州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的量刑被认为“较轻”。

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告人阮氏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后,演州郡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不服演州郡人民法院的判决。这种情况在法庭审理中并不常见,因为以往提起上诉的大多是受害者……


作为唯一要求再审的当事人,在“陶先生升天节”当天在省人民法院进行的上诉审判中,只有阮氏会(一村、南林、演林、演州)出庭。她几乎接受了主审法官的所有指控。但她怎么能不接受呢?因为她串谋他人诈骗1亿多越南盾,所有罪行都清清楚楚。更应受到谴责的是,一些被她诈骗的当事人处境艰难,极其危急。


事件始于2009年8月,牵连整个事件的人是黎德寿(居住在演州镇2号街区)。当时,黎德寿因为认识县长山部队联络委员会主任张文阳先生,所以知道全国长山部队联络委员会向参加过战斗并在长山路线上服役的人员颁发纪念章的政策。

黎德寿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尽管自己不是联络委员会成员,却刻制了印有“联络委员会——演州县长山部队”字样的长方形印章和冒充黎德寿上尉的印章。黎德寿还伪造了收费标准为每人15万越南盾(超标10万越南盾)的通知。当时,张文阳先生自己也轻信了黎德寿,不小心为黎德寿签署了联络委员会成立决定书、介绍信等伪造文件,并向黎德寿颁发了246枚纪念章。黎德寿将这些纪念章全部卖给了演州县、义丹县、安山县8个乡的8个人,骗取了2800多万越南盾。


看到赚钱容易,阮文寿便与阮明仲(一村、南林、演林、演州)商量,并指使他的妹妹阮氏慧前往“一些山区和偏远地区,把这些物品卖掉换钱”。阮文寿还伪造证件,以长山士兵代表和全国长山士兵联络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与慧一起前往安城、杜良和新岐等县,骗取纪念章,并“设法”为他们争取到残疾士兵制度、橙剂制度、月津贴制度以及各种案件的解决。慧本人就用这种伎俩骗取了1.11亿越南盾。


面对确凿的犯罪证据,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在上诉听证会上坚称:阮氏会罪行极其严重,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更为危险的是,他利用国家神圣政策实施诈骗,是危险的诈骗行为,会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国家声誉。针对这一行为,省人民检察院代表表示:“演州县人民法院判处的36个月有期徒刑轻重不一,与案件性质不符,演州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充分。”


大家都焦急地等待着陪审团的最终判决,尤其是在检察院如此直截了当的指控之后。最终,在这次上诉审中,法院再次对她宽大处理,维持了原判!


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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