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uong Nga 小姐的审判:许多新细节
6月22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重新开庭一审审理被告人张胡芳娥(30岁,2007年在俄罗斯获得越南小姐称号)和阮德水勇(30岁,住胡志明市)一案,他们因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被人民检察院起诉。
此次审判由刑事法院副首席法官武青林(Vu Thanh Lam)主持。方娥女士此次身着与上次审判时相同的服装,但面色略显苍白。
方娥女士由六名律师出庭辩护(其中一名律师缺席)。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范功雄律师(原胡志明市最高人民法院(现高等法院)法官)出庭。被告人阮德水勇也有两名律师出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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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正在听取起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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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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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在庭审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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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uong Nga 女士的母亲(身穿粉红色衣服)来到法庭旁听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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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席了庭审。 |
受害人高全美先生(40岁,家住胡志明市)也有3名律师参与,在法庭上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审理过程中,范公兴律师提供了4份证据,包括何梅芳女士(方娥的母亲)提供的证据,并请求法官小组考虑方女士作为本案证人的身份。
证据包括:记录有证人阮梅芳女士(缺席)和被告人芳娥(此人是上次庭审中的人物,芳娥供述自己听从此人的指使,制作收据使买房合法化的故事)有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的USB。
音频摘录自音频文件,提供证据的人是被告的母亲(Ho Mai Phuong女士)。受害人与被告之间与案件相关的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律师与被告Phuong Nga在调查机构的证词记录。
但律师的请求未被合议庭采纳,理由是该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已在补充调查中予以澄清,其余矛盾有待合议庭在庭审中予以澄清。
另外在程序部分,由于缺少案件中的许多重要证人,例如卢明义先生(Dung 的爱人),阮梅芳女士……被告 Dung 的律师要求延期审判,因为这些人需要出庭作证。
合议庭商议后认为,这些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作过陈述,无需出庭。如果庭审中出现更多需要这些人对质的情况,合议庭将稍后传唤他们出庭。于是,庭审继续进行。
程序审理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开始公布起诉书。经过4个多月的重新调查,人民检察院仍然维持原判,以诈骗高全美先生165亿越南盾的罪名起诉两名被告人Nga和Dung。
今天上午10点,合议庭开始对被告进行讯问。讯问期间,在讯问被告人Dung时,合议庭将被告人Nga隔离。目前,庭审仍在进行中。预计庭审将持续一天。
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方娥和她的朋友被起诉和逮捕以来,她的案件引起了舆论的轰动。 在2016年9月21日的一审中,Nga承认收受了Cao Toan My先生(本案被害人)165亿越南盾,但声称Nga和My先生之间存在恋爱关系,这笔钱是Nga和My先生之间为期7年的“性和情感合同”。 在被 My 先生索要钱财并指控后,Nga 听从了议员的指使,伪造文件,使买房的故事合法化……Dung 在法庭上补充了 Nga 的证词,称在 Nga 与 My 先生交往期间,Nga 向她展示了两人之间的“性合同”。 鉴于上述情况,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卷宗退回,以便进一步调查,以澄清Nga和Dung在法庭上的陈述。 |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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