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uong Nga 小姐的审判:许多新细节

June 22, 2017 14:55

6月22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被告人张胡芳娥(30岁,2007年在俄罗斯获得越南小姐称号)和阮德水勇(30岁,住胡志明市)一案,两人被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此次审判由刑事法院副院长武青林(Vu Thanh Lam)法官主持。方娥女士此次身着与上次审判时相同的服装,但面色略显苍白。

方娥女士有六名律师出庭辩护(其中一名律师缺席)。其中,有范功雄律师(原胡志明市最高人民法院(现高等法院)法官)。被告人阮德水勇也有两名律师出庭辩护。

两名被告正在听取起诉书。
陪审团。
两名被告接受审判。
Phuong Nga 女士的母亲(粉色衬衫)来到法庭旁听审判。
律师出席了庭审。

受害人高全美先生(40岁,居住在胡志明市)也有3名律师参与在法庭上维护他的合法权利。

在程序部分,范公兴律师提供了4份证据,包括何梅芳女士(芳娥的母亲)提供的证据,并请求法官小组考虑芳女士作为本案证人的资格。

证据包括:记录有证人阮梅芳女士(缺席)和被告人冯娥(此人是上次审判中的人物,冯娥作证说她听从此人的指使制作收据以使买房的故事合法化)有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的USB。

音频摘录自音频文件,提供证据的人是被告人的母亲(Ho Mai Phuong女士)。受害人与被告人之间与案件相关的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律师在调查机构与被告人Phuong Nga的证词记录。

但律师的请求未被合议庭采纳,理由是该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在补充调查中已予以澄清,其余矛盾有待合议庭在庭审中澄清。

另外在程序部分,由于缺少案件中许多重要证人,例如卢明义先生(Dung 的爱人)、阮梅芳女士……被告人 Dung 的律师要求延期审判,因为这些人需要出庭作证。

合议庭商议后认为,这些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作过陈述,无需出庭。如果庭审中出现更多需要这些人出庭的情况,合议庭将随后传唤他们出庭。于是,庭审继续进行。

程序审理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开始公布起诉书。经过4个多月的重新调查,人民检察院仍然维持原判,以诈骗高全美先生165亿越南盾的行为对两名被告人Nga和Dung提起公诉。

今天上午10点,合议庭开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在讯问被告人Dung时,合议庭将被告人Nga隔离。目前,庭审仍在进行中,预计庭审将持续一天。

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方娥女士和她的朋友被起诉和逮捕以来,她的案件引起了舆论的轰动。

在2016年9月21日的一审中,Nga承认收受了Cao Toan My先生(本案被害人)165亿越南盾,但声称Nga和My先生之间存在恋爱关系,这笔钱是Nga和My先生之间为期7年的“性和情感合同”。

在被美国男子索要钱财并指控后,Nga听从了议员的指使,伪造文件,使买房的故事合法化……Dung在法庭上补充了Nga的证词,称在Nga与美国男子交往期间,Nga向她展示了两人之间的“性合同”。

鉴于上述情况,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卷宗退回,以便进一步调查,以澄清Nga和Dung在法庭上的陈述。

根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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