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农民协会副会长:“我们不卖化肥”
(Baonghean.vn)——针对农民协会“侵占”向农民提供化肥服务的观点,义安省农民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文香先生申明,该协会不从事化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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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安省农民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文香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德英 |
陈文香先生于12月19日上午在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的讨论会上发表了上述讲话。据悉,省农民协会代表表示,有意见认为农民协会不应设定化肥服务目标,也不应将其纳入各级协会的绩效考核评分体系。
然而,根据胡先生的解释,《越南农民联盟章程》和总理第673/2011号决议规定,农民联盟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建议和支持。
胡昂先生补充道:2017 年 10 月越南农民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确定了 3 项关键任务,要求联盟各级人员促进有效执行。
其目的是保护农民成员的权利;促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咨询、支持和职业培训活动;重点与各级政府协调,建立与农民投入产出价值链相关的集体经济模式。
基于此,陈文香先生确认:农民协会不从事化肥贸易,而是执行中央农民协会的章程、第673号决议和决议。
因此,农民协会对农民的支持仅限于以下情况:当农民需要协会的帮助时,建议协会作为信贷担保人,向企业提供可延期付款的贷款,用于购买化肥。
事实上,义安省各级农民协会已帮助数千户资金困难的农户投资生产,参与到农民竞相生产优质农产品的活动中,从而帮助他们致富并可持续地减少贫困。“我们确信这种方式行之有效,并得到了农民的大力支持。”香先生说道。
然而,据他所说,实际上由于宣传工作不足,一些地方还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且有“这种看法,那种看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基层民众认为,该协会组织农民借用化肥的做法影响了当地一些合作社和化肥摊贩的经营活动。“我们不做生意,所以我们不与合作社竞争,也不与当地任何化肥摊贩竞争。”义安省农民协会常务副会长重申道。
关于目标的分配,据胡先生说,当上级确定这是一项任务时,农民协会必须设定目标来比较“谁做得好,谁做得不好”。
然而,义安省农民协会的代表也承认,实际上,各级干部中确实有少数人利用这项任务作恶牟利;因此,他要求省人民议会代表和全体民众密切监督,一旦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向上级协会组织报告。“我们愿意接受并处理这些问题。”香先生肯定地说。
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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