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省副主席及多名官员受到纪律处分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邓权刚刚受到警告处分。该省其他几名官员也受到处分,其中一些人被开除党籍。
6月14日,清化省委检查委员会通报称:省委决定对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邓权先生给予警告处分,原因是他在实施服务宜山经济区和省内工业园区的人力资源开发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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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登权先生 -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
针对这一事件,省委常委会还决定对原省委委员、原省委书记、原弘德大学校长阮孟安给予警告处分。
省委检查委员会还决定对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宜山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志清给予警告处分;对县委副书记、石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原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范廷明给予警告处分。
此外,弘德大学、宜山经济区和清化省工业园区的多名官员也受到纪律警告。
清化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对一些存在缺点和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总结和汲取教训。
此外,清化省委常务委员会同意省委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对县委委员、安定县团委书记阮氏夏女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其在维护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