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强迫”药房人员带药进医院?

August 12, 2016 17:22

胡志明市第二儿童医院副院长被指控“强迫”一名员工接受制药公司的文件,以便将药品带入医院。

胡志明市卫生局局长阮晋平要求第二儿童医院领导召开会议,总结副院长THT先生被指控“强迫”制药公司药品进入该医院一案中相关人员的经历和责任。

6月底,胡志明市市委通过热线电话收到了谴责T先生的信息和电话录音。

具体来说,在这些电话中,有一人自称是NG药业公司的人员,在药品审批仅剩一天的情况下,致电医院药房员工T女士,请求“帮忙”指导药品送达医院。

该人称,自己经医院副院长介绍,“付费”给医生,将药送到医院。

另一通同样是打给药剂部女职员的电话中,一位自称B的人称,NG药业公司是某领导的“后院”,该领导请求帮忙送药到儿童二院。B先生还称自己认识该院的副院长,待会儿会和院长谈谈。

Bệnh viện Nhi đồng 2
儿童医院2

另外还有两次据称是医院副院长与药剂科一名女员工之间的通话,要求该女员工列出NG制药公司的附加药品清单,提交给医院院长审批。

当女员工表示自己已经把药品清单交给了院长,并表示原则上:药品要想进医院,必须来自临床科室的推荐时,副院长认为女员工在刁难自己,让女员工加上NG公司的名字,自己会承担责任……

接到指令后,市卫生局检查组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对儿童医院2药房的药品进口流程进行了检查。

卫生部督察局得出结论,录音中的对话是真实的,涉及医院工作人员。该电话发生在儿童医院2号药房药品清单批准日期之前。

除身份不明的B. HTTT女士(NG药业公司董事)没有确认该电话外,其他人(药房负责人T.药剂师、医院副院长T.先生……)均承认曾通过电话交谈。

胡志明市卫生局督察认定,通过核实,目前没有足够的依据断定将NG公司的药品纳入2016年医院药房批准药品清单中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事实上,这份药品清单并未获得该委员会的批准)。

然而,儿童二院副院长在电话中指示将该药品纳入批准名单,并不符合医院的规定。其与医护人员的沟通方式(略带严厉的语气)也给听者造成了误解和压力。

女药剂师T.与陌生人(B先生、T女士)就医院药物检测活动进行的电话交谈不符合规定。

医院药房部门负责人在执行部门任务时没有向主任提供良好的建议。

得出上述结论后,卫生厅厅长阮晋平指示第二儿童医院院长组织会议,根据检查组报告中的意见和结论,总结经验教训,并汇报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自收到审查要求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和解决医院药房药品进口和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结果。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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