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必须明确规定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学费减免。
(Baonghean.vn)——5月21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在为修订《教育法草案》献计献策时表示,有必要对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学费减免等作出非常具体的规定。
关于学费减免政策,草案规定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免收学费,对在民办教育机构就读的小学生给予学费资助等非常具体的政策。
但该代表介绍,对于5岁学龄前儿童和初中学生的普及教育(特别困难的乡镇、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沿海地区、海岛的5岁学龄前儿童除外),草案只规定了按照政府规定的路线图免除学费,不分公立、民办、非公立(针对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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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在讨论厅发表讲话。图片来源:Thanh Loan |
阮青贤代表表示,该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私立学校5岁学龄前儿童和初中生是否免除学费,而私立教育机构的小学生受到的约束更为严格,只有在公立学校数量不足的地区才可以获得学费资助。
因此,他建议,对受益对象、资助条件、计算标准等都要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另外,私立教育机构有权主动设定学费,因此需要对这些机构的学生是否“免除”或“资助”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阮青贤代表建议,应颁布法令指导国家教育体系中各级教育与培训资格衔接的程序,其中应明确8级资格框架中衔接教育与培训资格的“学习量”和“同一专业”标准。
因为国会代表们关心的是,初中毕业的学生是否可以继续读大学?或者,大学毕业但没有高中毕业证的学生是否可以直接读大学?
因此,为解决上述担忧,他建议起草委员会根据《法律文件公布法》的规定,对指导上述内容的法令草案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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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义安省荣市学生十年级入学考试复习课。图片由越南政府供图 |
关于高中毕业证书考试的组织,法律草案并未规定考试组织方式和规模。然而,阮成贤代表认为,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上述问题,因为第34条并未规定地方组织高中毕业证书考试,但第96条规定,省级人民委员会应在报省级人民议会批准后,制定地方各级招生服务费的征收和使用机制。
那么,有必要明确“招生服务费”是否包含高中考试费?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考试机构的规模,但法律规定招生服务费由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这方面内容。
阮青贤代表还就同等学历、与学习者相关的规定、学校理事会、学校的职责和权力等内容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