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警察局交通警察局宣布搜寻违反行政法规的机动车所有人
乂安省交通警察局在巡逻、管控和处理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记录并决定暂扣行政违法摩托车306辆(清单附后)。
拘留期限已过,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法定代理人未到场处理解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拘留:
根据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2020年修正补充)第126条关于处理查扣、没收行政违法证据及工具的规定,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敬请公安部C01、C02、C08、各省、直辖市公安局PC08、省公安局PC01、PC02及各县、市、镇公安局核实上述车辆是否在案件证据清单中(如有,请将文件报送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处理),同时在乂安省广播电视台及大众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车主向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报到。(地址:108 Hoang Phan Thai,Nghi Phu 公社,Vinh 市,Nghe An 省定居,电话:0818.777.779)。

30天内(自公告之日起)如果机动车所有人、违法者或法定代表人没有前来解决问题,则乂安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通知在媒体上发布,并在单位总部公开张贴。
部门主管
部门副主管
阮南洪中校